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委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xx〕63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交办法〔2021〕5号),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为主线,力争通过三年的努力,实现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执法公信力显著增强、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主要任务与举措
(一)提升政治素质
1.组织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
围绕“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制定专题教育工作方案,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讲政治、优作风、强服务专题教育。以讲政治为统领,突出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环节,引导执法人员把好理想信念总开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做到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以优作风为关键,突出整治问题、肃清顽疾环节,通过自查自纠、专项巡查、分类处理等方式,全面整治执法不廉、办案不公、担当不力等突出问题,实现执法队伍风清气正。以强服务为落脚点,突出整改提升、建章立制,实现专题教育成果长效化。(责任部门:市港航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和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
加强综合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在所属执法支队(管理处)建立党支部,具备条件的把党支部建在执法大队上。(责任部门:委组织处,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一批党员先锋队、党员示范岗。(责任部门:委组织处,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责任部门:委组织处,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二)提升专业素质
3.推进文化素质提升
积极探索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新录用执法人员原则上应达到本科以上学历。提高交通运输、法律、管理类专业执法人员的录用比例,鼓励优先提拔使用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领导干部。鼓励与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共建,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努力实现到2023年执法人员基本达到大专以上学历。(责任部门:委干部人事处,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4.推进综合业务素质提升
市港航局、市交通执法总队要选拔一批执法业务骨干,积极参加交通运输部和我市组织的各类法律类、专业类知识培训,尽快培养成为行业专家型人才,与相关专家学者和专业律师一并作为我市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师资库成员。(责任部门:市港航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执法队伍轮训工作方案和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大纲,在委法规处的指导下制定本单位执法人员轮训工作方案,到2023年底,分期、分批对本单位全部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轮训结束后,由市交通运输委统一组织考试和考核验收。(责任部门:委法规处,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5.推进法治素养提升
全面推行综合执法机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每季度安排集中专题法律学习一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并落实执法人员培训计划,执法人员每年参加法律业务培训学习不少于40学时,将宪法、执法常用法律法规和行为规范、职业道德、文明执法等方面作为培训考试的重要内容。采取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庭旁听、录制法治学习微视频、开展法治征文、法治知识竞赛等形式,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开展工作、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6.推进职业道德素质提升
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周密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通过诵经典、讲故事、省自身、谈感悟、作点评等多种形式,引导执法人员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自律的职业道德精神,切实提升执法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三)提升执法能力
7.加强执法队伍岗位训练
区分年龄、性别和岗位开展执法人员体能达标测试。定期组织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突出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案卷制作等模拟训练以及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开展执法能力比赛
制定全市交通运输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比赛活动方案,组织执法能力比赛活动,突出考核现场执法能力和水平。(责任部门:委法规处,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9.组织执法案卷评查
严格落实《天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规定》,按要求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筛选“优秀案卷”和“典型差案”,分析通报评查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责任部门:委法规处,市道路运输局,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0.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制定并公布《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津交发〔2021〕20号),印发全市交通运输执法单位统一执行。(责任部门:委法规处,完成时限:2021年6月底前)
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依据《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津交发〔20xx〕75号)、《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的通知》(津交发〔2021〕20号),制定并落实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四)提升服务质效
11.拓宽群众监督渠道
搭建新媒体监督平台,畅通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热线等公众参与渠道,聘请群众监督员,发放执法评议卡,广泛开展执法效能评议,接受人民群众监督。针对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采取检查、督察、暗访巡查等多种措施,切实整改、及时处理。(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2.加强执法评议考核
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细化考评内容和指标,完善考评方法和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考评质量和水平。落实考评结果反馈机制,对优秀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对不合格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加强整改,到达以评促改、以评促进、以评促优。(责任部门:委法规处,市道路运输局,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13.创新为民便民利民执法方式
深入企业、工地、站场,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群众互访交流,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底前)
14.擦亮执法服务窗口
组织开展执法体验周、基层站所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群众和媒体参与、观摩、体验执法工作。设立便民服务站,发放便民服务卡,设立公示栏,擦亮执法服务窗口。(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15.落实普法责任制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强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安全知识的宣传讲解,展示执法队伍良好精神风貌,提升执法公信力。(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底前)
(五)夯实基层基础
16.推进“四基四化”建设
深入推进以“基层执法队伍职业化、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基础管理制度规范化、基层执法工作信息化”为内容的“四基四化”建设,切实发挥基层执法作为行业管理“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7.着力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素质能力
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抓住“关键少数”,切实发挥头雁效应。落实交通运输基层站所领导初任培训制度,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对所属执法支队的基层站所领导要进行初任培训。加大实践锻炼力度,提升基层站所领导班子履职能力,重点提高研判决策、指挥调度、现场处置、应急保障、组织协调水平。(责任部门: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和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方式步骤、工作重点,将各项任务举措分解落实到具体时间节点和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部署安排,统筹协调推进。确保各项工作形成合力,取得实效。
(二)加强实施保障。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加强执法保障,将学习培训、装备配备、宣传教育等经费列入预算,围绕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有关情况,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保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强宣传示范。市、区交通运输执法单位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行动工作成效。要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展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形象、新作为。
(四)加强跟踪督导。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切实抓好本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的贯彻落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逐项推进落实到位,并根据完成情况报送重要工作动态、优秀经验做法等信息,每半年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委法规处。市交通运输委将组织督导组,不定期抽查、督导各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