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两治一拆”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一、目标任务
以全面开展“两治一拆”(治理空心房、治理裸房、拆除违法建筑)为抓手,串点成线连片高标准推进整治,引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向纵深推进,全面完成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各项目标任务,农村环境基本实现“五清楚”,整治示范片沿线范围“目之所及,焕然一新”。20xx-2025年县级“两治一拆”突出抓好140个行政村,其中20xx年完成47个,2021-2025年每年每个乡镇原则上再重点抓好1个以上实施重点整治(具体任务详见附件),各乡镇要以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最美村落”、两高沿线重点村等为中心,实行串点连线成片整治,确保在20xx年底前见成效。对连片整治外的其余村庄,各乡镇也要科学统筹、全力推进,公平公正执行政策,确保全县农村违法违规占用土地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根本改变。
二、主要内容
(一)治理空心房。在保护传统古村落、古建筑基础上依法有序拆除年久失修、整体品质差、与环境不协调、无保留价值的危房、破损房屋,拆除旱厕、废弃畜禽养殖场、老旧烤烟房,实现全县范围农村旱厕、危损土烤烟房、危损空心房“三清零”。
(二)治理裸房。开展破损农房整治,推行乡村住宅立面改造提升、屋顶平改坡、外墙装饰装修完整,改造彩钢瓦屋顶、屋顶水箱,加固改造零乱的敞开式阳台、破旧门窗,确保房屋安全和构建完整,改善居住功能,提升建筑风貌,实现重点整治村“零裸房”。
(三)拆除违法建筑。依法有序拆除违法建筑、违法搭盖及违规设置的广告设施,整治非法占地。认真清理违建存量,分类处置;
全面遏制新增违建,确保“零增长”。
(四)开展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对照《中共上杭县委办公室、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杭委办〔20xx〕26号)和《上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杭县20xx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20xx〕24号)提出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目标任务,各责任部门落实牵头责任,各乡镇落实属地责任,对标对表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通过省市考评验收。重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村容村貌、各级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五)健全长效机制。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现日常管护常态长效。坚持拆整并举,利用拆旧建新、拆旧换绿、拆危创安、拆旧留古等有效方式处置拆后土地;
全面推行“门前三包”制度,规范实行农村垃圾、自来水收费制度,加强农村公厕、公园、公路等公共场所管理,推广庐丰畲族乡农村人居环境“八位一体化”综合管护模式,完善村规民约和村民议事制度,提升乡村治理能力。
三、工作安排
(一)调查摸底、制定方案。20xx年9月底前,各乡镇要完成“两治一拆”任务行政村、串点连线成片行政村的调查摸底、分清类别、造册登记工作,并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干部,明确整治措施、处置办法、完成时限。每年9月份以前,确定第二年目标任务,依次推进至2025年,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治提升方案。各乡镇要在10月28日前将20xx年“两治一拆”具体工作方案报至县“两治一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工作推进、组织实施。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进一步压实责任、凝聚力量,采取硬核措施,对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战,推动“两治一拆”等重点工作落实。各乡镇在整治中要注重留存环境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后的对比图片及相关拆除整治面积等有效佐证材料,特别是丈量备案资料,并进行归类存档。
(三)评估验收、总结提升。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三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补缺补漏工作以及乡村振兴试点村、实绩突出村、高铁沿线整治村高标准连片整治工作,2021年5月底前其它核心村庄完成整治。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健全各项长效建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负总责、乡镇抓落实、行政村为实施单元”的工作机制。县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挂“两治一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牌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各自责任区域“两治一拆”专项行动的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等工作。
1.农村整治推进工作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办)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统筹推进农村“两治一拆”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各项工作。
2.铁路高速公路沿线整治推进工作小组。由分管城建工作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局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配合,根据上级要求制定相应整治方案,统筹推进铁路高速公路沿线、县城规划区内的各项整治工作。
(二)压实部门责任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牵头,负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安排“两治一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牵头落实农村宅基地管理及改革、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
2.县住建局:负责铁路高速沿线整治的总牵头,负责牵头危房鉴定、新建农房风貌、传统村落保护、农村公厕建设管理、农村垃圾处理、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利用等。
3.县自然资源局:牵头负责指导各乡镇做好村庄规划编制,负责农业农村部门职权以外的违法占用土地建房的查处、可实施旧村复垦项目立项、农民建房审批指标协调保障及登记发证、村庄村道绿化、沿路沿线绿化等。
4.上杭生态环境局:牵头负责农村污水处理、水环境整治等。
5.县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高速公路沿线“两治一拆”、农村公路建设及整治等。
6.县城市管理局:牵头负责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建筑物的拆除整治。
7.县水利局:牵头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等。
8.县卫健局:牵头负责农村户厕无害化改造,指导农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等。
9.县文体旅游局:牵头负责旅游公厕建设管理、传统村落历史文化挖掘等。
10.县工信科技局、各通信部门:牵头负责协调运营商开展乡村杆线规整。
11.县财政局:牵头负责做好资金争取、多渠道筹措、及时拨付、使用监管等。
12.县委组织部、“大督查大落实”办,县人社局:牵头负责在“两治一拆”专项行动一线考核干部工作。
13.其它成员单位:根据上杭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职责落实。
(三)营造攻坚氛围。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夜间讲习所、会议、新媒体等接地气的形式开展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坚持群众主体、乡村主责,引导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参与。继续实行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带头,发挥房长族长正向引领示范作用。通过开展最美村庄、最美庭院等评选,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大力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四)强化源头管控
1.加强问题排查。通过乡村自查、群众举报、上级督查等方式,全面摸排农村人居环境问题,精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做实前期工作,各乡镇在整治前要聘请专业人员或由乡村干部到现场丈量备案,明确使用权属,消除群众产权顾虑。
2.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对建新不拆旧的和还有应拆未拆附属废损危房、危损土烤烟房、旱厕的,一律暂停办理有关产权手续。
3.加强执法推动。各乡镇牵头,县城市管理局及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组织力量依法依规强制拆除违法违规建筑。
4.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党建引领、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多元化投资等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金、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妥善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
(五)强化资金整合
1.在继续坚持农房整治农地“零补偿”的同时,在全县范围,继续按6元/平方米的标准补助农村旱厕、农村危损土烤烟房、危损空心房拆除工作经费。
2.各级乡村振兴试点示范资金、涉农资金等优先向人居环境连片整治村(含途经村庄)倾斜,在符合资金使用规定前提下,优先用于重点村“两治一拆”等环境整治。自然资源部门对列入连线整治的农房拆除后可实施旧村复垦的地块优先列入旧村复垦计划。
3.鼓励各乡镇、村加大自有资金投入,鼓励村集体、村民捐地捐款、投工投劳或实物折资方式参与乡村振兴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引进社会资金,加强乡村闲置资产运作,构建多元化融资渠道。
4.对除省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省级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高铁沿线整治村、20xx年度县级最美村落村等以外无专项整治资金的行政村,完成“两治一拆”目标任务的,按每个行政村60万元给予补助,由乡镇统筹使用。
(六)严格考核督查
20xx年,将“两治一拆”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县对乡镇绩效考评重要内容,从县对乡镇“乡村振兴工作”考评100分中划出10分作为“两治一拆”专项考评分(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实行“每周一通报、一月一推进、半年一约谈”制度。采取不打招呼、明查暗访、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限期落实整改。建立健全正向激励、逆向惩戒机制,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实行通报表扬,按程序申报记功嘉奖;
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领导约谈、媒体曝光、追责问责;
对工作作风不实、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的,严格依规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各乡镇可结合实际,对应出台相关奖励政策措施。“两治一拆”列入2021年项目工作检查必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