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什么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三者有机统一对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什么重要作用?这些都是我们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
纵观社会主义从诞生到现在的历史过程,怎样治理社会主义社会这样的全新社会,在以往的世界社会主义实践中没有解决得很好。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历全面治理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实践;苏联虽然在这个问题上进行了探索,取得了一些实践经验,但也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进程中,我们党不断思考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开始以全新的角度思考国家治理体系问题,强调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今天,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大历史任务,就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为人民幸福安康、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
可以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并作出决定,就是针对上述问题交出的答卷,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就是这份答卷的关键命题。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体目标。要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很重要的就是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不仅要全面提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而且要全面提升政治文明,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出无比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性。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并且共同构成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支撑。可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是加强和完善国家治理的战略选择。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使党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过程中焕发出更为强大的生机和活力。
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现代化和政治发展的有关研究表明,一个强大的政党对于后发现代化国家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很多发展中国家软弱涣散、发展缓慢,甚至动荡不安、战乱不断,原因之一就是缺乏一个强大政党的坚强领导。而中国则拥有执政根基牢固、组织纪律严明的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强大的政党对于中国这样的大国的治理来说,意义比一般的国家更为重要。从国际经验上看,这的确构成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的一个独特的制度优势。
坚持党的领导,必须不断改善党的领导,把我们党建设好,特别是要发挥好党的自我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光荣正确,不是说没有经历过曲折,更不是不会犯错误,而是能够不断进行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勇于进行自我革命。
在新时代,我们党必须以党的自我革命来推动党领导人民进行的伟大社会革命,包括进行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革命,把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落到实处。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此,必须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展人民民主,密切联系群众,紧紧依靠人民推动国家发展,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的一个显著优势。新时代,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确保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国家各项工作都要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凝聚起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进一步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法治作为现代国家治理的基本方式,从人类政治文明的演进上看是一场革命性变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需要付出长期艰苦努力。”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法治和人治问题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必将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迈出坚实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