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农村低保、特困供养工作核查情况通报
为了认真落实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政策,切实解决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救助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县民政局抽调5个工作组,从3月1日开始,集中利用一周时间,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入户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全县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政策落实、救灾救助资金发放等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本次核查共抽查行政村58个,走访低保对象649户,特困供养对象182户。3月7日,市救助局对**镇**村、**镇**村进行了暗访抽查。从核查情况和市上暗访组反馈结果来看,全县农村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政策落实较好,保障对象确定比较准确,救灾救助资金发放比较及时,但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的不够实。
在核查中,通过查阅乡镇、村低保档案和相关资料,发现乡镇政府在低保“受理、调查、评议、审核、公示”环节的主体责任落实不是很到位,大部分乡镇在农村低保工作上仍然依靠村干部,乡镇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入户调查不细致、困难群众底子不清、家庭情况不明、审核把关不严,有的甚至没有入户调查,只是在汇总表上签字了事;
有的镇村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群众找到村上,村上说找乡镇,找到乡镇,乡镇说找包村干部,找包村干部又说找村上,踢了皮球,导致困难群众求助无门,到县赴市上访较多。
二是政策宣传不到位。
大部分乡镇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手段滞后,内容不详细,乡镇政务大厅、行政村村部没有张贴农村低保政策、申请审批流程图,群众对农村低保政策知晓率低,甚至有的村干部对低保、特困供养救助政策不清,程序不明,有的低保对象对自己享受低保的类别都不清楚。
三是低保档案资料不健全,运转不及时。
除**、**、**、**4个乡镇外,其他乡镇普遍存在低保个人档案不齐全、各项记录运转不及时、资料管理混乱的问题,2017年新增低保个人档案基本没有建立。村级资料普遍较差,缺失严重,近几年的资料没有分年度归档处理,混装在一起;
评议、公示、会议记录填写不及时,不规范,新增减少人员花名没有注明增减原因。个别村各项记录资料只运转到2016年第一季度。
四是“拆户保、合户保、二次分配低保资金”等问题依然存在。
核查中发现,各乡镇都不同程度存在拆户保、合户保的问题,乡镇、村仍然沿用以前的老做法,把低保指标分配到自然村,村组为了凑数字而拆户、合户,有的群众把年老体弱的老人户口分开,享受低保,形成拆户保。市救助局暗访组抽查发现**镇**村**2016年领取4人二类低保,其本人每月只领80元,其余资金由村长分配给村里70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80元,**领取2人二类低保,其低保金由**、**、**3人平分,形成二次分配低保金的问题。
五是存在“四有”,死亡及婚出人员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镇**村**组**2016年8月购买华晨牌小轿车(甘l-k07417)享受2人二类低保。**村**家中有商店(已在工商局注册),享受4人三类低保;
**镇**村**家庭有吉利牌小轿车,享受3人二类低保;
**镇**村**组**妻子**去世,户口2015年5月注销,仍享受一类低保;
**乡**村**组**户口薄上6口人,享受7人三类低保;
**村**组**之女2016年6月出嫁,仍享受三类低保。
六是个别特困救助供养对象不准确。
**乡**村**组**,有两个儿子,均未婚,有劳动能力,**享受特困救助供养;
**乡**村**组**夫妻2人自2013年起享受特困救助供养,2016年下半年同时享受2人二类低保,重复领取低保金6个月。
七是低保信息系统中错误信息量比较大。
此次核查中发现,各乡镇均存在因低保系统信息录入不准确导致低保金发放失败,影响资金及时发放,需要重新更改录入信息。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特提出如下整改建议:
一要结合这次安排的全县农村低保“回头看”专项整治活动,对所有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坚决纠正“关系保、拆户保、合户保、二次分配保障资金”等问题。对核查中发现“四有”、死亡、婚出等不符合保障条件的人员,在三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县民政局,从第二季度起停发低保金,同时对之前违规领取的低保金,要坚决收回上缴县财政专户。
二要抓紧完善乡村档案资料。赶3月底前,各乡镇要完善好2017农村低保所有档案资料,包括《低保户个人档案》、县乡《入户核查表》、《“3+1”综合测评表》、《民主评议人员信息表》、《村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以及《会议记录》、《评议记录》、《公示记录》、《信访记录》等,同时要对2017年以前的各类档案资料整理装订归档。
三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细化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增强群众特别是乡村干部对政策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