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区部级化肥减量增效试点县建设项目活动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一、目标任务
1、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应用示范,推广应用适宜本地区化肥减量技术模式,全区示范面积1万亩以上。
2、促进化肥减量增效。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全区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示范区化肥用量平均较上年减少3%以上,全区化肥用量较20xx年削减5%以上。
3、促进化肥利用率提升。集成适宜本地区化肥减量技术模式,推广新型肥料与实用新技术,化肥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实施范围
在马鞍、雄州、横梁、金牛湖、冶山、龙袍6个街道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5万亩左右,其中冶山街道示范区1.4万亩,横梁街道示范区1万亩,金牛湖街道示范区1万亩,马鞍街道示范区0.97万亩,雄州街道示范区0.62万亩,龙袍街道示范区0.51万亩左右,示范区种植制度主要为稻麦轮作、稻绿轮作,重点示范推广应用缓释肥、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模式。通过示范引领,辐射带动全区开展化肥减量增效行动。
三、实施主体
重点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地、园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缓释肥、配方肥应用示范,实施主体实行公开遴选,农户自愿申报,街镇农业服务中心核实并公示,区农业农村局审核确定示范区实施主体131个,如在实施过程中出现实施主体不再承包示范区田块,在实施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由接管的承包户实施或在本街镇重新选择实施主体及田块实施。实施主体详见附件3。
四、实施内容
1、采样测土。采集、检测土壤样品100个。采集的土壤样品兼顾粮油作物、蔬菜和其它园艺经济作物,土壤样品检测主要指标包括容重、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中微量元素硫、铁、锰、铜、硼、钼、硅和锌。根据土壤样品检测结果,及时更新县域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系统;
同时开展农户种植地块、施肥情况、经济效益、项目满意度等监测点位调查。
2、开展田间试验。开展田间试验8个,分别为水稻氮磷钾肥利用率试验、水稻配方校正与示范试验、不同缓释肥在水稻作物上的肥效试验、不同轮作方式对地力影响试验、水稻微量元素单因子试验、水稻有机肥部分替代化肥试验、大棚黄瓜有机肥氮替代化肥氮的最适比例筛选试验、大棚黄瓜水肥一体化条件下氮磷钾养分最佳配比筛选试验,根据试验开展情况形成试验报告。
3、发布稻麦主推肥料配方。根据全区水稻、小麦主要品种、产量水平、土壤地力状况,优化作物适宜性评价因子和施肥指标体系,应用“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系统”,组织专家会商确定并发布稻麦配方肥主推配方。
4、建立示范区。在马鞍、雄州、横梁、金牛湖、冶山、龙袍6个街道建立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5.5万亩左右,在示范区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缓释肥应用技术,根据测土配方施肥系统拟合和专家会商确定的六合区水稻配方肥主推配方,示范区应用的水稻缓释肥配比为51%(26-10-15),配方肥配比为45%(16-10-19);
大力推广应用水稻缓释肥和水稻配方肥,减少施肥次数与化肥用量,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科学施肥,促进化肥减量增效。
5、开展效果跟踪监测。在示范区内建立6个监测点,即分别在马鞍、雄州、横梁、金牛湖、冶山、龙袍街道各建立1个化肥减量实施效果监测点。监测指标为土壤pH、有机质、全氮、有效磷、速效钾、耕层厚度、容重等。通过跟踪监测,综合分析示范区监测点在项目实施前后土壤理化性状变化情况和化肥使用情况,对项目示范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形成报告。
6、开展宣传培训。在示范区树立1个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标识牌(格式见附件4),组织开展一期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培训班,让种植大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掌握主要技术要领,提高农户化肥减量增效思想意识。
7、开展项目核查与验收。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核查,对实施主体申报面积、相关信息等进行核实,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实行监督,确保项目经费落到实处,技术模式效果在示范区真实可见。
五、资金补助环节及标准
项目资金概算207.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27.5万元。主要用于上述基础性工作、物化产品补助、技术推广服务与项目实施管理等方面(表1)。
1、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采集、检测土壤样品100个。由于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为每年常规工作,为了保证土壤样品能够及时采集与检测,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前已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土壤样品采集与检测机构,中标单位为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即委托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开展样品采集与检测,补助标准为1000元/个(土样),计10万元。
2、田间试验。开展田间试验8个,委托江苏省农业科学院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前已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技术合作单位),形成试验报告,试验补助资金为27.5万元。
3、树立标牌。在冶山街道示范区选择交通便利、示范效果明显田块树立项目标牌1个,补助标准0.4万元/个,补助资金0.4万元。
4、物化补助。对示范区应用的缓释肥、配方肥进行物化补助,其中应用缓释肥物化补助数量为1257吨,补助标准1000元/吨,财政补助资金125.7万元;
应用配方肥744吨,补助标准500元/吨,财政补助资金37.2万元;
缓释肥、配方肥采购均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肥企业和采购单价,财政补助后不足部分(即缓释肥超出1000元/吨部分、配方肥超出500元/吨部分)由示范区建设基地的实施主体自筹。
5、示范效果跟踪监测。在示范区内建立6个监测点,聘请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作为本项目技术支撑合作单位,签订相关技术服务合同,承担项目示范效果跟踪监测、评价等工作,补助标准3600元/个,补助资金2.16万元。
6、技术推广。邀请土肥、作栽、测土配方施肥系统软件专家7名,开展主要农作物水稻、小麦农作物配方肥配方会商,并将配方确定结果在测土配方施肥系统中发布,对会商专家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2000元/人,补助资金1.4万元。
7、第三方核查与项目验收。在南京市第三方中介名录中选择南京维施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实施内容核查与资金使用审计,并出具核查与资金审计报告,项目实施完成后申请项目验收。第三方核查与资金审计、项目验收档案资料装订与专家评审等补助资金3.14万元,其中第三方核查与资金审计费2.6万元,装订项目实施档案费0.04万元;
项目验收专家评审费0.5万元,补助标准10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