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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汇编

时间:2023-01-09 14:35: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XX市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汇编,供大家参考。

XX市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汇编

XX市人社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汇编

  明天。昨天已经过去,明天还没到来,我们只有把握今天, 珍惜今天,才能为人生增添光辉。下面是小编为您推荐XX市人社局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汇编。

 

  一、工作目标

  按照11月19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动员大会上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目标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各指标牵头专班要争取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3名、全国前30名;单项指标排名争取全省第1名、进入全国前10名;市场主体满意度达到100%,围绕全省位次“保五争三抢第一”目标,确保我局两项牵头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工作任务

  为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提出的最优指标“三个标准”,彰显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人社担当,各指标牵头专班要努力争取我局劳动力市场监管和人才流动便利度两项牵头指标在省市营商环境评价中进入第一方阵,确保实现“保五争三抢第一”目标。同时,要做好开办企业、缴纳税费、公共教育满意度等指标的配合工作,助力我局12项配合指标全部取得好位次。

  (一)劳动力市场监管

  1.创新就业服务方式。

  方法措施:加快信息建设,强力推动“互联网+公共就业”系统应用,推进信息服务智慧化,加强人力资源信息归集,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推进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实现供求双方即时匹配、智能匹配。实行“一网通办”的服务模式,定期为企业发布用工需求、开展招聘辅导,为劳动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培训。

  提升目标:实现业务经办、公共服务、监管监测、数据应用四位一体,涵盖280余个业务模块,50余项单位服务事项、20余项个人服务事项,满足内、外网业务经办需要。构建覆盖市县乡村四级,辐射全域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动线下实体网点服务与线上互联网服务深度融合。

  局责任科室(单位):就业促进办公室牵头,职业能力建设科、就业促进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失业保险处、公共业务部配合落实

  前沿经验:为方便企业了解各类就业补助政策及办理相关事项,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在网上业务办理平台探索实现一次性完成所有惠企政策的申请及办理”的思路,开发了就业政策“点单式申请”平台,助力企业降低政策获取成本,优化营商环境。“点单式申请”平台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惠企政策“菜单式呈现”。企业在登录平台后,可以在一个界面内点击查询所有惠企政策的办事指南。同时,系统会根据企业在人社数据库中的基本信息自动初筛得出某个具体企业可能符合申请条件的惠企事项。通过就业惠企政策的菜单式呈现,既实现了企业对所有惠企政策的集成式获知,降低了政策获取成本,又避免了企业因为政策理解把握不准可能导致的漏申请、错申请等情况发生。

  二是惠企政策“点单式选择”。在了解惠企事项详情后,企业可直接在界面内勾选拟申请的事项。系统内嵌互斥算法,当两类及以上项目不能同时申请时,系统会自动进行提示,企业可依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惠企政策申领组合。

  三是惠企政策“一站式办理”。目前,上海已经将所有全程网办的就业惠企惠民政策通道进行了整合,统一从“点单式申请”平台进行接入,企业可在平台内通过系统辅助引导的方式,直接办理各项政策申请。

  2.服务特殊群体就业。

  方法措施:加强同教育、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提升目标:实现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100%,就业率90%以上;实现“互联网+就业创业”应用四级全覆盖、业务全联通。

  局责任科室(单位):就业促进办公室牵头,就业促进服务中心、人才交流中心配合落实

  前沿经验:XX事业单位2021年空缺岗位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近日,XX省印发《关于深化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加大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等的政策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各级事业单位2021年空缺岗位主要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可面向XX高校及XX籍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招聘;落实就业创业各项补贴、扶持及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

  XX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此外,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3.推进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

  方法措施:健全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持续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工作,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改革、住建、水利、房管、市场监管、银行等部门相关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对企业守法诚信信息互认共享,加强协同监管,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用工,加强对失信企业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构建我市劳动保障监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格局。

  提升目标:劳动监察领域企业守信率达到100%。

  局责任科室(单位):劳动保障监察局

  前沿经验:福建省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和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诚信等级评价活动,健全信用体系制度。

  福建明确制定立案“五步法”(立案调查、案件审理、案件处理、公示公布、动态管理)、严把“四个关”(证据关、审核关、公布公示、更新关),进一步完善诚信信息收集汇总、初步评价、结果告知、征求意见、企业申诉、社会公布等程序,确保过惩相当。同时,研究探索规范信用修复退出机制。

  福建也通过日常巡查、书面审查、双随机抽查、举报投诉专查以及专项检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方式,收集企业信息作为企业工资支付诚信等级评价的依据,尤其是加强在建工程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查,制定涉及建筑、非建筑类别检查事项清单记录,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现对用人单位分级分类精细化监管。

  同时,为规范落实诚信违法信息公布,福建还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诚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完善福建省诚信信息报送工作;着力推动信用信息共享互认,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覆盖重点行业领域,实现信用信息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

  每年上半年,福建将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等级评价结果及时推送省公共信用信息等平台进行公示,实现“互联网+诚信等级评价+信用监管”模式。目前,福建省正在继续深化创建在建项目领域“无欠薪项目部”活动,推广开展“无欠薪”承诺宣誓,助力诚信福建建设。

  4.做实基层调解,推动纠纷处置重心下移。

  方法措施:继续加强“互联网+调解”建设力度,引导劳动者及用人单位进行线上申请,争取将劳资矛盾化解在基层。在各乡镇建立“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大力开展网上调解,力争将争议化解在前端、消灭在基层和萌芽状态。规范仲裁程序,严把立案关,坚持依法审理、依法裁决。

  提升目标:法定时限内,调解成功率70%,结案率99%。

  局责任科室(单位):调解仲裁管理科牵头,仲裁院配合落实

  前沿经验:为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满意度,苏州市吴中区人社局采取有力举措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快速提升劳动仲裁办案效能,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预防劳资纠纷。充分发挥仲裁法律宣传职能,积极利用乡镇仲裁分庭、公开观摩庭等庭审活动现场和“春风行动”等主题活动,宣传最新的劳动法律法规,让劳动者知法懂法;充分利用乡镇劳动保障中心、各类行业协会、台企联谊会等平台,向区内各基层单位和企业的管理人员开展了6次较大规模的业务培训活动、送法进企业,就当前劳资工作的热点问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共同做好劳动争议的预防和处理工作,让用人单位守法护法。

  二是注重案前调解,强力化解争议。以区内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为依托,稳步推进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建设工作。我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积极响应上级对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建设要求,纷纷挂牌成立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中心配置有专职的调解员及调解室,并统一安排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或者具有调解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担任调解员,以文件的形式明确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初步建立了调解员名录及案件归档制度,及时向单位职工公布。调解中心工作有序的开展和推进,积极有效地发挥了预防和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劳动人事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了我区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区仲裁院于8月底设立了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法律援助工作站驻区仲裁院立案窗口。法律援助工作站由签约的律师事务所指派专业律师每周一、四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及宣传服务,并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经申请、审查后上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进行法律援助,有效解决了劳动者不懂维权、盲目维权等问题,也能遏制一批“黑律师”“黑代理”的非正常干扰行为,开辟和帮助劳动者维权的新途径,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效能。运行三个月来,即有116多起仲裁案件通过法律援助站获得免费、专业的劳动法律援助服务,法律援助机制在方便劳动者维权、提升仲裁效能方面的作用已逐步显现。

  四是完善调解组织,提升办案水平。我区下辖的各乡镇(街道)中,现正常进行劳动争议案件开庭审理的有城南、木渎、长桥、胥口分庭,今年区仲裁院加快指导甪直分庭的建设工作,争取甪直分庭尽早进行开庭审理案件。同时,为深挖现有四个分庭的基层优势,实现争议调处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仲裁院定期指派专职仲裁员就典型案件到各分庭进行巡回审理,积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2020年度,通过仲裁分庭兼职仲裁员自行审理的案件共计203件,仲裁院专职仲裁员下分庭巡回审理的案件共计87件。基层分庭的建设,极大地加强了先行调解的力度,也减少了职工和企业调裁的时间,减轻了诉累,提升了工作效能。

  (二)人才流动便利度

  1.优化人才流动基本保障。

  方法措施:完善“诸葛英才计划”人才政策体系,打通制约人才发展的政策“堵点”。聚焦提高人才公共服务水平,优先为引进人才办理落户,提供子女入学、住房安居、医疗服务、社会保险等保障。加大政府投入建设力度,大幅提高人才公寓供应量,为人才来宛提供更优质的住房保障。完善人才奖励政策,建立与人才贡献相适应的人才激励机制,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产业升级方向的技术创新和高级管理人才优先引进,重点支持。加强建设人才市场动态监测机制。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技术技能激励导向的薪酬分配体系,推动企业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

  提升目标:借鉴长沙经验,构建XX本土“1+5+27”人才政策体系,构建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人才的完整链条。

  局责任科室(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牵头,劳动关系科配合落实

  前沿经验:长沙市围绕人才政策22条,出台了五大人才工程实施细则和27个配套办法,形成了“1+5+27”人才政策体系,构建了一个吸引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激励人才、服务人才的完整链条。积极推行领导干部直接联系服务高层次人才制度,建立人才服务窗口和人才一体化服务信息平台,建立人才购房绿色通道,加快建设人才公寓,实施长沙人才绿卡,为人才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围绕22条优势产业链人才需求,建立人才对接平台,助推企业精准靶向引才,近两年累计引进各类人才30余万,累计发放人才奖补资金近12亿元,在近年全国城市人口净流入率、中高端人才净流入率排行榜中均稳居前三。创新开展技术工人购房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帮助技术工人落户长沙。探索“企业办校”“引企进校”“学校办企”等六种校企合作模式,通过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引导产业链上的优质企业与职业院校深度合作,保障技能人才满足产业链需求,已吸引三一重工、奔驰汽车、联想集团等120家企业深度参与。

  2.强化人才流动服务支撑。

  方法措施:深化人才分类评价制度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人才分类评价工作,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和“直通车”制度。全面落实国有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用人自主权,建立健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积极培育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进一步打破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制约,打通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贯通渠道。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支持企业自主开发评价规范。

  提升目标:实现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职业发展贯通。

  局责任科室(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牵头,人才评价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管理科、职业能力建设科、技能鉴定中心配合落实

  前沿经验:深圳市建立青年人才举荐制度。组建青年人才举荐委员会,邀请各行业杰出人才和领军企业高管担任成员,推荐35岁以下的优秀年轻人才,并可直接认定为我市高层次人才,享受相关待遇。

  建立高层次人才市场化认定机制。发挥政府、市尝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建立多维度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积分制认定办法,对人才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在我市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中引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风险投资机构等市场化评价要素。探索政府授权行业协(学)会、行业领军企业和新型科研机构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的政策待遇。

  推进技能人才多元化评价改革。推进行业组织承接技术技能人才评价改革试点,选取行业特点明显的职业(工种)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开展业内技术技能人才评价。

  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中小学职称改革试点基础上,逐步在高校、卫生系统探索建立与岗位管理相衔接的职称制度。将社会化职称评定职能全面下放给具备条件的行业组织,制定行业组织承接职称评审职能监管办法。在新型研发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开展职称自主评价试点。建立激励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职称评审导向,将技术创新和创造、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发明专利转化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及所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因素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条件。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工程师制度。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在职称评审、科研项目申报和经费保障等方面享受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相关政策。

  3.畅通人才流动渠道。

  方法措施:破除妨碍人才合理流动的体制机制弊端,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完善柔性引才政策措施,坚持以“高精尖缺”导向,聚焦我市重大战略实施对人才的需求,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柔性引才激励办法。积极参加中国·河南招才引智创新发展大会,大力延揽高层次、创新型、引领型人才(团队),持续推动高质量人才项目合作,广泛汇聚各方专家智慧,推动人才供给与产业发展需求的精准对接。柔性引进外籍高层次人才,支持鼓励优秀外国留学生毕业后来宛就业创业。加大外籍专家引进力度。

  提升目标:畅通高层次人才引进常态化“绿色通道”,推出符合本地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局责任科室(单位):事业单位管理科牵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才评价开发科、工资福利科、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人才交流中心配合落实

  前沿经验:近年来,天津市武清区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历史窗口期,在畅通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方面不断加利加压,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方面,不断拓宽引智引才渠道。研究制定了《武清区关于进一步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建设创新创业人才聚集地的若干措施》(简称“武清人才新政20条”),进一步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机遇,加快建设京津之间富有创新能力和创业活力的人才聚集地。积极参加华博会、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广州海交会、津洽会等人才交流活动,与62个项目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赴清华大学、上海交大等11所“双一流”高校开展校地人才科技合作对接,组织区内43家重点企业开展高校招聘活动,提供岗位1167个,达成初步就业意向400余人。

  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推动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分离,持续优化公平、高效的人力资源市场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单位)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要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10个工作专班的责任局领导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指导专班成员科室(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调,全面推进。争先进位实施方案是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的重要举措,各工作专班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强大合力,统筹推进我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确保争先进位工作方案顺利实施。

  (三)紧盯重点,抓好落实。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内容,全面补齐短板,抓好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问题整改。通过督促提升、严肃问责,夯实责任、拧紧链条,推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严格考评,压实责任。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一年。要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吃透政策,拉高标杆,严肃考评,明确责任主体,聚焦“最优标准”,高标准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

  (五)创新方法,营造氛围。各责任科室(单位)要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XX高质量发展、应对复杂形势的重要举措。全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都是营商环境、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

  (六)坚持奖惩激励机制。根据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排名、问题反馈清单、市场主体满意度等通报结果,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对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对承担责任目标落后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办法,扣发奖金、大会表态发言、调离工作岗位、暂缓晋职级和免职等组织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