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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网评热议五篇

时间:2023-01-01 20:05:06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会议的规格可以说前所未有。在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即“11个坚持”。在这“11个坚持”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是放在第一位的。“第一位”不仅说明党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使命光荣,还意味着要肩负更多责任,担子如山,更意味着要刀刃向内,自我革命,充分体现了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在新时代的大担当。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为民实践,生动地展现了人民至上。“法者,所以兴功惧暴也;
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
令者,所以令人知事也。”无论是“法”“律”“令”都是为了实现善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是为了全面的善治。这善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为民,就是要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近年来,在党的领导下,国家先后修订完善了人民群众十分关切的涉及食品安全、外商投资等一些系列法律法规,还通过了被人民群众称之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可以说,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既是一个以良法求善治的过程,更是一场良法源于民心,以民为本、立法为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的生动实践,鲜明地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底色,更加凸显了“人民至上”的深厚情怀。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变革,再次彰显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绘就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总蓝图,这不仅在中国法治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而且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再次向世人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敢于直面问题,与时俱进的时代特质。这种特质是源于中国共产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强烈革命精神,有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而始终永葆纯洁性、先进性和时代性的坚定决心。打铁还需自身硬。正是这种革命精神,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50多名党员发展到了今天的9191.4万名党员,才更加凝聚人民,以任何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意志和力量带领中国人民闯关夺隘。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是护航利器,让我们更加坚定自信地朝着更伟大目标前进。“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学法、懂法、宣法、用法的表率,更加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各项改革事业有序开展,行稳致远。“其身正,不令而行。”依法治国离不开道德滋养,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加强道德修养,养廉洁浩然正气,养为民造福志气,养攻坚克难锐气,更加成为人民群众心中可信赖、可依靠的人,更加发挥好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相融合、相促进的带头作用,尤其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去,使全面依法治国更加闪耀新时代的社会精神和社会价值。

【篇二】

近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领导干部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更是示范者、引领者,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自觉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真正成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模范和表率。

树牢法治理念,争做尊法崇法“领头雁”。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思想上尊崇法治,行动上才会遵守法律。广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善于从法律角度想问题、作决策,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过程中注重落实法治要求,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过程中注意运用法治方式,在说话做事前先考虑是否合法,将法治理念贯穿工作始终、刻入从政信仰,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基石。要时刻绷紧法纪这根弦,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坚决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提升法治能力,争做学法懂法“法律通”。领导干部手握公权、责任重大,必须慎重用权,法律就是行使权力的最明确依据,只有彻底了解掌握了这个依据,才能正确开展工作。法律知识具有变化快、数量多、专业性强的特点,需要持之以恒进行学习,广大领导干部要克服“工作太忙没空学”等错误思想,利用一切机会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既要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根本精神,也要掌握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法律法规,对分管领域涉及的法律法规做到“通”,对履行职责需要的法律法规做到“精”,切实提高自己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努力成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家里手。

坚持依法办事,争做守法用法“践行者”。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知法懂法只是基础,守法用法才是关键。要坚持把法律作为执政用权的标尺,一事当前,首先考虑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制度是怎样要求的,明确哪些事该办、哪些事不该办,坚决不能搞任何违法违规的“暗箱操作”。要牢牢把握“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工作要求,既要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按照法律规定切实履行好分内职责,也要守牢权力的边界,自觉在法律约束下、制度笼子里行使权力,在“聚光灯”“放大镜”下开展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篇三】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对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十一个方面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容全面,逻辑严谨,思想深刻,发人深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对年轻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年轻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内涵,以科学理论为指导,用实际行动为法治国家建设添砖加瓦。

心中有法,方向不迷。法律调整复杂的社会关系,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刑法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行政法规定了行使公权力的方式和程序,年轻干部应当不断挖掘法治内涵,汲取其中养分,知行合一,学以致用。要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学习宪法、法律、法规,掌握法律知识,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要传承、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法律文化,增强文化认同感、自豪感,同时给其他国家的社会治理提供中国方案,也要学习国外法治经验,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思必用法,视野开阔。法律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总结了社会发展的规律,告诉我们如何明辨是非、分析对错。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各种价值观念激烈碰撞,年轻干部如果没有原则、底线,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坠入深渊。年轻干部要培养法治思维,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处理棘手问题、化解复杂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的能力,让人民群众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都能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实实在在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年轻干部思维活跃,可塑性强,要自觉将法律当成一种信仰,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带头宣传法律,做普法宣传的“排头兵”,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社会的认同感,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社会安定和谐。

行必依法,道路平坦。古语有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天下的事情制定法律不难,难的是如何依法办事。年轻干部要把“法治”记在心里,更要落实到行动中去。要带头践行依法治国,在公在私,都要将自己的行为和法律、法规相对照,不越轨、不脱轨。也要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摒弃“人治思维”,莫存侥幸心理,维护法治权威。年轻干部只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遵守纪律的意识,才能一马平川、行稳致远,不断实现人生价值。

【篇四】

近期,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觉得,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需要我们努力践行初心与使命,从你我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以初心之“光”照法治之“路”。

全面依法治国,依的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治国之道,必先利民”。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保障人民权益。作为一名初入基层工作的年轻干部,这一年我印象最深的就是越来越多的人自觉戴起了头盔。无论是在繁华的城市还是乡间的小路,无论是骑摩托车的群众还是蹬三轮车的商贩,大家只要出门都会自觉戴上头盔。从人民戴头盔这么一个小小的举动,体现的是日趋完整、日趋人性化的法律制度,也能看出我国以人为本的立法原则。全面依法治国,依的是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需要我们保持那颗炙热的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全面依法治国,治的是劳苦大众急难愁盼。“惩其未犯,防其未然”。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解决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疑难问题,防患于未然。通过大数据分析,近年来涉及电动车的死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未戴头盔,而佩戴头盔的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亡率极低。作为一名回家途中曾撞过防护柱的人,我对此深有感触,当时整个人飞出了几米远,车子也变形了,庆幸的是近一年的耳濡目染使我养成了戴头盔的好习惯,所以只是轻微擦伤而未发生严重的安全事故。而从这个小小的头盔中,我感受到的是全面依法治国的人情味,是对万千劳苦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尊重与敬畏。全面依法治国,治的是劳苦大众的急难愁盼,需要我们用尽方法解决人民群众的危难与艰险,永葆初心。

全面依法治国,为的是千家万户幸福生活。“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在中国,每一条法规的颁布都是为了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期盼。就像戴头盔这件小事,通过法律的约束使人民变得自觉,从而挽救了无数家庭,避免无数家庭的破裂。如今,在街头上我们看到的是骑车必戴头盔的场景,听到的是“戴好头盔,珍爱生命”的普法宣传,感受到的是千家万户尊法守法学法的浓厚氛围。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将法治理念熔铸于心、践之于行是我必备的素质。坚持人民利益为上,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日常生活及工作全过程也是我应尽的义务。全面依法治国,为的是千家万户的幸福生活,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坚定初心、牢记使命,进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篇五】

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强调,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人民群众对法治的期盼,已经不是简单的普法宣传,而是依法治理的举措管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员干部要主动当起法治建设的“施工员”,深入基层搞调研、促实施、保质量,全力打通群众身边的法治“便民路”,引领人民群众走上建设法治社会的康庄大道。

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夯实民意民情的“路基”。坚守人民立场,饱含人民情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如一底色。法治建设为了人民,法治进步依靠人民。推进法治建设的基础工作,要求党员干部们增强法治意识、树立群众观念,号召基层干部真正下沉一线,广泛调研、广纳建言,走入院坝话家常,踏进家门聊近况,通过与群众零距离交流,了解群众面临的急难愁困,掌握群众法治方面新需求。重点围绕解读土地承包、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等方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及时总结归纳,主动思考谋划。将群众期盼作为依法治理工作的“有根之源”,着眼群众现实生活所急所盼所需,将法治建设融入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法治工作聚焦点、解难点、疏困点,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治的信心。

切实维护群众权益,压平公平正义的“路面”。“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绝不是架构在理论层面的“空中花园”,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才能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脚步走得铿锵有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民法典宣传保障群众各项民事权利;
“放管服”改革切实解决政务服务部门“门难进”“事难办”问题;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刚性执法有了人性温度;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群众营造安宁和谐社会环境;
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亲历审判现场,见证公平实现……“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提升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满意度,增添美好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安居乐业,共享法治成果。

扎实营造群众氛围,筑牢法治文化的“路堤”。“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倡导人人敬畏宪法、尊崇宪法,将传统普法宣传的“润物无声”转变到依法治理的“掷地有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构建良好家风优化乡风文明。加大群众身边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围绕困难群众赡养老人和农村土地纠纷等热点问题,主动迈出脚步,延伸服务至群众家里,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法治服务到村到户到人,特别为贫困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解决问题的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引导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逐步扭转社会上存在“找法不如找人”“信法不如**”的不良风气,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全面依法治国即将开启奋进“十四五”的全新征程,人民当道,阔步法治大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民与法相融相惜,让人民群众在法治进步中感受更多正义,收获更多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