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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网评五篇

时间:2023-01-01 16:3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为引导党员干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重要遵循、指明了方向,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发挥职能作用的行动指南。

为政之要,首在得人;
知事识人,重在考核。新时代,新要求,新担当、新作为。对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政绩考核也要紧跟新时代步伐、紧贴人民期盼,用好政绩考核“指挥棒”,突出考什么、怎么考、如何用,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突出“考什么”,在细化指标上提升考核“精准性”。考核指标是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核心内容。考核贵在精准,也难在精准。要突出政治标准、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作为政绩评价的基本依据;
对照新发展理念要求,坚持考人与考事相结合、个性与共性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潜绩与显绩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因人施策,充分考虑地方和部门工作性质、职能职责特别是关系民生福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放管服改革、提供公共服务等的实际成效,科学分级分类精准设置党的建设、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社会评价等考核指标,引导党员干部找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方向和重点。

突出“怎么考”,在以民为本上提升考核“人民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根本目的在于增进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因此,政绩考核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思路,不断优化考核方式,增强政绩考核群众参与度,在政绩考核中充分反映群众感受、体现群众评价。要坚持一时和一贯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和专项考核相结合,充分运用巡视巡察、审计等多种考核方式相互补充,将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贯穿于考核的全过程,把人民群众拥不拥护、赞不赞成、答不答应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标尺,防止考察失真、用人失误。

突出“如何用”,在奖惩分明上提升考核“实效性”。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政绩考核的最终目的在于奖勤罚懒,鞭策后进、鼓励先进,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提拔重用、职级晋升、培养教育、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要建立考核结果公开制度,把政治坚定、人民满意、实绩突出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不断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的激情,形成你追我赶的浓厚干事创业氛围。要加大对政绩掺假注水行为的惩治力度,树立正确的政绩和选人用人风向标。要建立完善优化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者撑腰鼓劲.

【篇二】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这是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地见效的重要举措。各级各地要把好关、定准向,围绕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要求,紧紧跟进、时时俱进、层层递进,切实提高政绩考核“含金量”。

调准方向,定准思路,在“统筹上”紧紧跟进。

思想是行动的“总开关”。我国已经从高速发展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是检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尺度。各级各地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坚持将高质量发展理念贯穿政绩考核工作始终。做好全面统筹、环节衔接、整合优化,健全多元化、多维度、多视角的科学考核体系,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引导干部对国之大者做到心中有数,党中央关心的时刻关注,党中央强调的坚决落实,推动干部将心思和精力放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实绩上来。

优化内容,活化方式,在“措施上”时时俱进。

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在考核内容上,要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要求,聚焦重大任务落实、经济结构优化、生态环境改善、创新驱动发展等体现质量效益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对焦调向、优化提升,建立可衡量、可落实、可比较的考核指标体系。在考核方式上,坚持分级分类,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充分考虑发展不平衡因素,既设“公共项”,又设“加分项”,既重视当前“实绩”成果,又考虑长远“潜绩”贡献,将考核战线拉长、拉近、拉紧,构建多维化、立体化、差异化、精准化的“知事、察人、识人”的分析研判机制。进一步延伸高质量考核内涵,增加群众评价和政绩甄别,注意区分人与事的关联度、主客观因素的权重比,持续推动干部将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化为生动的“新发展实践”。

考出优劣,考出质量,在“效果上”层层递进。

“考”是基础,“干”是关键。要充分发挥考核评价激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指挥棒”功能,最大限度调动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要强化结果反馈,让出成绩的地方多出干部,大胆提拔敢负责、勇担当、善作为的优秀干部;
及时表彰有能力、有干劲、有贡献的模范干部;
大力培养有闯劲、有方法、有本事的潜力干部;
坚决淘汰懒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的末位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倒逼责任落实,确保考出压力、考出活力、考出执行力。要强化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紧密联系起来,坚持“短期需要”与“长远储备”、“整体推动”与“局部优化”相结合,特别是一些重要岗位,要制定体现知识化、专业化的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有针对性进行培养锻炼,形成一套科学的“识、考、用、管”体系,为“新发展实践”蓄足后劲、提供动力,持续推动干部在高质量发展中扛重活、打硬仗、创实绩。

【篇三】

“知贤之近途,莫急于考功。”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这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举措,通知第三条提出,“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为切实服务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主观感受,我认为党员干部应当做到以下三点。

切换视角,从我“怎么看”,到“群众怎么看”,实现党心民心融通。开展高质量发展政绩考核,无论对于组织考核的上级部门,还是对于被考核的基层单位,都要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始终,都要注意摆脱“本位主义”的困扰,实现视角上,由注重个人“怎么看”,切换到“群众怎么看”,设身处地,坚持群众观点,走好群众路线,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深入了解群众的真实评价,注重体察群众的主观感受,让干部的“好中差”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一个个具体群众的话语中、认可之中水到渠成一般自然得出。让评价结果更加反映人民的“感”,让评价成绩更加体现人民至上理念,努力实现党心民心的融通融合。

拉长视线,从“过去群众怎么看”,到“当前群众怎么看”,注重把准群众的“感”。每个地区、每个行业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和群众交流沟通的频次也自不同。考核贵在精准,必然要求对照新发展理念,精准设置反映行业和地区特点的关键性、引领性指标,试行分级分类考核。在此过程中,不光要看这部分群众怎么说、怎么看,也要看这部分群众过去怎么说、怎么看,要建立考核的“延长线”,更加全面、辩证、清晰地体现出干部工作的演进。要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重点查看干部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在群众心目中形象的演变,将日常考核和综合考核,将重点考核和一般考核结合起来,考察群众对干部政绩认同的演化曲线,辨识出干部究竟是上任伊始的“三把火”冲动到泯然众人,还是“慢工出细活”地高质量推进?将隐绩和显绩从群众细微的“感”之演变中亮出来,更加全面客观反映出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

提高站位,从“发现问题”,到兼顾“解决问题”,立足于提升群众的“感”。考核千万条,服务群众第一条,助推工作第一条。开展政绩考核,既要考出干部的实绩,也要点出问题和不足,促进问题改进。将着力点放到兼顾“解决问题”,促进群众受益,群众“得实惠”上,我认为是考核题中应有之义。考核点出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促进问题解决,而绝不能落在纸上、挂在口上,绝不能一考了之。要建立问题的跟踪落实机制,让能够短期解决的问题立刻得到纠正,让暂时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力促问题最终解决。只有将考核中群众提出的问题、发现的问题切实放在心上,把群众的问题真正当做问题来一件件解决,才会在问题的纠正和解决中,不断提升群众的“感”。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为民造福是最重要的政绩。政绩考核就要确立鲜明群众导向,让干部的政绩在人民群众“感”的提升之中愈加丰富、充实。

【篇四】

“为政者,莫善于清其吏也”。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强调,充分发挥好政绩考核指挥棒作用。突出政治性,把握群众性,聚焦科学性,广大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以科学高效的政绩考核推进高质量发展。

用好政治“标尺”,把牢正确方向。党的干部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除了党员干部要加强自身建设,坚守政治方向这个“生命线”外,组织人事部门也要当好“把关人”的角色,精准识别干部的政治觉悟、政治素养、政治表现,对那些不能旗帜鲜明讲政治的人,坚定予以“一票否决”,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

用好民心“标尺”,瞄准发展实效。“民心就是最大的政治”,用好民心标尺,就是要把群众满不满意、拥不拥护作为重要标准,善于用群众眼光来识别干部。作为党员干部,要站稳人民立场,充分尊重群众、贴近群众、理解群众、融入群众,常怀忧民、敬民、惠民之心,带着真情实意与群众打交道,与群众成为真正的朋友。对标民生保障目标考核任务,全力投身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和乡村振兴等工作中,用解决问题的实绩实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用好科学“标尺”,定出公平标准。综合运用多种方式考准考实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考人与考事相结合。根据职位高低、岗位职责、工作内容等,结合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的管理制度,在加强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制定目标清晰、量化明确、易于操作的考核标准,进行全方位、立体化精准考核。此外,强化考核结果运用,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将其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奖励惩罚的重要导向和依据。“治本在得人,得人在审举,审举在核真”,用活用好政绩考核的标尺,激励引导广大干部不断提高想为的思想觉悟,激发勇为的工作激情,增强善为的真才实干,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权,然后知轻重;
度,然后知长短”,知轻重长短,才能做到物尽其用。物如此,人尤是。要聚焦目标任务立正“考核标尺”,丰富“考核形式”、释放“考核能量”,做好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工作,做到知人善任,推动高质量发展。

考核标准要“立正”。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考核领导干部就要把事业推进作为硬杠杠。推进党的事业首先要站稳政治立场,始终做到对党忠诚、与民同心,不搞两面派、不做双面人,在思想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考核干部首先就要从政治上考,看一个干部能否做到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能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能否自觉加强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坚定政治立场。推进党的事业要见成效,把实绩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结合党的事业发展需要与领导干部职责要求,看一个干部能否贯彻落实新的发展理念,抓住工作重点出实招、出稳招,推进党的事业向前发展,能否重视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找准破解难题的切入点,用温度和力度提升人民幸福感,筑牢党群干群“鱼水情”。把考核标准立正,从党的事业高质量发展出发,公平公正地考核干部,推动形成能者上、优者奖、庸者下、劣者汰的正确导向。

考核方法要“四转”。“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要运用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的方法考准考实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一要从重视定期考核向日常考核转,避免“不提拔不考察”“不换届不考察”的现象发生。日常考核能及时发现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给干部提醒,避免小错误变成大问题,同时日常考核能及时对干部取得的成绩给予积极反馈,激励干部乘势而上,再创佳绩。二要从重视座谈考核向实地考核转,深入工作一线实地查核,避免“王婆卖瓜”的问题。通过座谈会了解到的只是干部的工作概况和表象,只有深入实地,去看成效、找问题、听民声,才能确保考核的真实性,提升组织部的公信力。三要从重视领导评价向群众认可转,把群众作为考核干部的“硬指标”,听真实的声音,才能提拔实干担当的好干部。四要从单一考核向多面考核转,“听其言,察其性,观其行,考其智”,不能被漂亮的工作“数字”和完美的书面报告蒙蔽考核的眼睛。充分运用政府督查、巡视巡察、审计、信访等成果相互补充印证,确保考核高质量,从而推动发展高质量。

考核效能“齐步走”。“为政之本在于任贤,为政之道在于得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在于用对用好用活党的干部。考核的目的在于奖优汰劣,激励鞭策领导干部在新时代实干担当。紧盯考核结果、善用考核结果,才能充分释放考核效能,达到以政绩考核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效果。组织部门要把考核和提拔、奖励、培养干部紧密结合,通过政绩考核传导压力、激发动力、释放活力,让领导干部在考核中坚定政治立场、厚植人民情怀、崇尚实干担当。领导干部也要充分用好考核结果,从考核的标准和要求找到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前进方向,发现自身能力建设的短板弱项,结合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计划,决不能为考而考、一考了之,让考核的效果大打折扣。善用考核结果,释放考核效能,让领导干部在政绩考核中不断激发奋勇拼搏的动力、提高实干担当的能力,才能凝聚更强大的合力,推进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