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之年。今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为组织开展好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根据《区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主题,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展示林业生态贫、产业扶贫成就,总结林业脱贫攻坚经验,广泛凝聚全社会力量,营造浓厚氛围,提升林业脱贫攻坚工作成色。
(一)开展交流研讨活动。全面深入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林业扶贫工作做法、成效和经验,参加全区社会扶贫工作经验交流。
(二)开展成就展示活动。深入挖掘林业生态扶贫、产业扶贫、消费扶贫典型事例、典型人物,逐级报送典型情况和典型案例图片,通过图文展板等形式展示林业脱贫攻坚主要成就。
(三)开展扶贫宣传活动。主动联系各类传统和新兴媒体,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在我区林业系统的生态实践,广泛报道我区林业扶贫成就、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特别是今年以来既“战疫”又“战贫”“抗灾”的先进事迹。
(四)开展扶贫帮扶活动。区林业局对选派到村挂职和驻村帮扶的林业干部开展走访或家访,帮助扶贫干部解决工作、生活及家庭上的一些困难;
各帮扶责任人要开展走访帮扶、消费扶贫活动和志愿者行动;
各乡镇林业站要走访掌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生活情况、履职情况。
(五)开展扶贫捐赠活动。结合行业特点、职能优势,积极参加扶贫项目认领和认捐活动。鼓励林业新型经营主体认领认捐扶贫项目。
(六)开展扶贫选树表彰活动。在林业驻村帮扶干部、帮扶责任人、脱贫群众、带贫林业经营主体中选树林业脱贫攻坚典型,积极参加全区脱贫攻坚选进典型选树表彰活动和全省最美生态护林员评选表彰活动。
(一)坚持正面宣传。强化政治意识和政治责任,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各项活动的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广泛参与。林业各单位要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要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动员各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扶贫日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三)坚持务实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