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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镇“零事故”创建工作指导意见

时间:2023-01-01 11:35:06 来源:以智范文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三零”创建工作安排部署,指导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有效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创建目标任务,根据《关于全县“零事故”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工作原则

(一)目标导向原则。各村、各单位要按照“2020年全镇创建“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80%,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85%以上;
2021年“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达到90%,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95%以上;
到2022年底,巩固2021年“三零”创建成果。

(二)属地管理原则。“零事故”创建工作以村为单位开展,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统筹协调本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创建工作。

(三)条块结合原则。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各创建单位要担负创建主体责任,立足本单位实际,扎实开展创建工作;
各村要担负统筹协调职责,统筹协调辖区内创建工作;
要担负组织落实职责,具体组织实施本村创建工作;
行业主管单位要担负督促指导职责,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创建工作;
在全镇形成起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协同作战的工作局面。

二、工作步骤和内容

此次创建工作共分五个阶段进行,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依次推进。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5月)

按照县“三零”单位创建工作“八有八清”的要求,扎实做好“零事故”创建工作。

1.广泛宣传动员。各村、各单位要迅速对本辖区本行业“零事故”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将工作动员到每个创建单位。要综合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载体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零事故”创建工作内容、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激励基层单位争先创优,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热情。

2.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全镇“零事故”创建工作要求,各村要制定本辖区“零事故”创建工作方案,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制定本行业“零事故”创建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有所遵循,规范开展。

3.建立组织机构。各村要设立“零事故”创建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各创建单位要全部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由各创建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要确定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落实“零事故”创建相关工作,重要部位要配备专职安全人员。

(二)数据摸底(2020年5月—2020年6月)

1.走访摸排。按照“村委摸排,行业单位审核”的原则,各村要对照本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底数,逐企、逐单位走访摸排,根据实际情况,对错误数据进行更正,对未开展任何经营活动的企业进行剔除,对实际创建单位进行情况摸查,准确填写《县“零事故”创建单位摸排表》(见附表1),于6月18日前报镇政府。

2.数据汇总。各村要对摸排数据认真进行梳理,按照创建单位性质,以“行政村(社区)、学校(含幼儿园)、医院、景区、市(商)场、厂矿、车站、宗教场所、大型企业基层营业点、其它事业单位”等10个类型进行汇总,其中厂矿类再按照“煤矿企业、危化企业、冶金工贸、非煤矿山、其它企业”等5个类型梳理汇总。

(三)隐患排查(2020年7月—2020年12月)

1.开展单位自查。各村要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创建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各创建单位要对本辖区、本单位生产生活场所、重要设施设备、关键环节部位、重大危险区域等进行全面风险辨识,对于排查出的一般问题,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及时消除解决;
对于排查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进行上报,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

2.开展专项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将“零事故”创建工作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结合,按照行动计划和方案,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道路运输、乡村建设、工业园区、危险废弃物、特种设备等7个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年内要建立起7个重点领域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及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3.开展安全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制定“零事故”安全检查方案,围绕“零事故”创建“组织领导保障有力、安全防范体系严密、安全隐患整治有效”3个方面的10项标准,分类别、分阶段、分步骤对各创建单位进行检查,年内要完成对所有创建单位检查全覆盖。

(四)深入创建(2020年7月—2021年12月)

各村各单位要深入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查找法规制度、标准规定、政策措施等存在的漏洞,逐步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纳入日常工作流程。要加大隐患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按照每年解决1至2个突出问题的思路,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确保三年任务两年完成。2021年底,全镇“零事故”创建比例分别达90%和95%以上。

(五)考核验收(2020年12月—2022年12月)

各村要将每个创建单位都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分阶段进行考核测评;
每年要依照创建标准进行自我评估,考核测评和自我评估结果报镇政府。

三、工作制度

(一)安全会议制度。镇政府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和“零事故”创建活动形势,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各创建单位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二)安全检查制度。各创建单位安全员和各村网格员要充分履行自身职责,定期开展安全巡查,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及时消除一般隐患,科学处置突发情况,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各村要全面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检查,督促工作落实,督查问题解决,督导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三)挂牌督办制度。镇政府对“零事故”创建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督促有关单位和企业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做到整治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四)“五个一”工作制度。各村要建立 “零事故”创建工作“五个一”工作制度,即“一周一协调、一周一简报、一月一汇报、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确保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解决问题困难,推动创建工作有效开展。

(五)年度考评制度。镇政府将对开展创建工作启动快、力度大、成效明显,辖区村(社区)、企业和单位达标数量上升幅度较大的单位,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列为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加分奖励;
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效果不好,未按期完成创建工作内容和任务的单位,在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中予以一票否决;
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坚决依法倒查,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