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根据县政数局工作部署,为履行合同契约推进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宣传力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诚实守信和道德教育,强化信用学习,提升守信意识,从2020年10月开始,利用一年时间,在街道开展政策落实方面问题整治,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严肃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中履行契约的方面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平等、公平、服务、保障的营商环境,让企业充分释放、合理合法诉求充分实现,为实现新时代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各办、社区、村重点整治兑现承诺打折扣,随人员更换或管理事件变化,任意改变做出的承诺问题;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承诺问题;
整治不履行承诺,多次推翻承诺,给企业造成损失问题;
政府拖欠民营企业账款、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明确整改时限,严格履行契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无漏洞、不复发。
整改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20年11月10日前)
各办、社区、村责成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实际情况,抓好问题整改。
(二)问题梳理阶段(2020年11月11日-2020年12月8日)
各办、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履行契约方面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重点针对政府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政策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0年12月8日-2020年1月8日)
各办、社区、村针对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新官不理旧账”、政府政策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履职尽责不到位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措施要落地见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各办、社区、村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深入细致开展营商环境中履行契约专项治理,切实做到对履行契约问题整治“全覆盖、无遗漏”。
(二)制定方案,建立措施清单。各办、社区、村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切实可行的措施清单,认真抓好整改,彻底清理解决履行契约的问题。
(三)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各办、社区、村要高度重视履行契约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在建立履行契约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从源头上防止不按承诺履行契约而给企业造损失的问题。
(四)多措并举,推动成果转化。各办、社区、村要在整治工作中,运用多种方式,使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要注意总结出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向街道综合办公室报送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和总结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