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总体部署,进一步发挥宣传舆论引导工作(简称宣传工作)的重要作用,深化宣传动员,强化舆论攻势,营造浓厚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指导下,通过开展一系列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新颖、渠道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深刻认清当前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增强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
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
(一)非法集资相关概念知识。包括基本概念、特征、形式、危害等,教育群众要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资理财、理性投资。
(二)非法集资防范知识。包括辨别技巧、举报途径及奖励办法等,警示企业不组织不参与非法集资,强化社会监督,及时及早发现非法集资案件线索。
(三)非法集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本次活动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处非办,设在县政府金融办)统一协调指导,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按照本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具体实施开展,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5日)县处非办根据工作实际及时组织成员单位、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等结合创城工作、平安建设等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时针对不同群体,广泛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
(一)开展进机关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机关办公大楼门口、走廊等地通过led、展板、横幅等方式实时播放防范非法集资知识和向过往干部职工及家属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知识,提高机关工作人员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号召干部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到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行动中,鼓励从自身做起,加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和影响身边群众,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
(二)开展进企业活动。利用企业员工上下班高峰期间,在各大产业园、创业园、工厂等门口,向广大职工讲解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及主要表现形式,识别合法金融活动与非法集资活动的不同,提醒大家要自觉抵制、远离非法集资,对“高额回报”“一夜暴富”的所谓投资项目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三)开展进学校活动。向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及学生普及非法集资、非法校园贷的特征、属性及表现形式,号召在校学生正确认识非法校园贷的危害性,自觉树立抵制非法集资的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开展进家庭活动。深入居民家庭,充分揭示不法分子宣传造势、包装项目、挪用资金的惯用伎俩,及“画饼造势--吸金--挪用--跑路”的犯罪套路,以一些身边常见的非法集资案例提醒居民远离非法集资,不要贪图一时的小利而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向居民提供可以面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或销售理财产品的机构类型及简单实用的防范非法集资知识。(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五)开展进社区活动。深入居民社区和商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现场讲解、派发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方式,向社区居民、过往市民和沿街商户宣传讲解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欺骗性、风险性和识别方法等知识,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提问、咨询,引导公众树立合法合规的投资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
(六)开展进乡村活动。在农村集市人流密集处,面向农民群体,通过发放宣传单页、手册、布袋及小礼品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防范非法集资的识别技巧,待别是对农民合作社打着农民合作金融的旗号,超范围经营对外吸收资金的行为要高度警惕、自觉远离。另外,充分发挥乡镇干部、村两委、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基层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农金室职能,向农村群众介绍正规投资理财产品,拓宽农民投资理财渠道,为农民家庭的理财需求找到安全出口。(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县扶贫办,县政府金融办)
宣传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广播电视宣传,在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等定时不定时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动态、宣传片和宣传标语。
文体广电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和整治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同时文体广电部门做好宣传进娱乐场所工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宣传进市场工作。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工作职能,在各行业领域充分利用各类媒体、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开展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打好宣传组合拳。
第二阶段(5月15日-5月25日)本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处非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组织各成员单位集中在人员密集的地方(县城中心绿地广场等)开展大型集中宣传活动,由县处非办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第三阶段(5月25日-12月30日)处非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促进宣传工作常态化。要把处非宣传融入工作例会、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等日常工作,对非法集资活动开展不间断排查,形成点面结合、条块结合,实现宣传范围无缝隙、全覆盖;
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流动宣传与固定阵地相结合,打造长期宣传平台,推动全县建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下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严峻性和紧迫性,把防控非法集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落实乡镇政府主体责任,发挥行业部门优势,充分利用各类宣传方式,有效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公众的法律金融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
(二)明确重点,创新方式。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针对投资理财、网络借贷平台、私募基金、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民办教育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农村地区、工业园区等重点地区,针对虚拟货币、消费返利、养老服务等重点行为,针对老年人、农民等易受侵害的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在加大传统媒体宣传力度的同时,要善于运用新兴媒体交互、即时、快捷的传播优势,拓展网络、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宣传阵地,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乡村、进工地、进寺院、进市场、进娱乐场所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和水平,增强公众“理性投资、风险自担”的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查。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创新宣传方式,不仅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监管行业人员宣传到位,还要做好家属亲友的宣传教育工作。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做到定人、定时、定量(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50%),县处非办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现场调研、综治考评、检查台账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办)、各成员单位请及时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照片和活动期间有重大、特色的宣传做法通过政府网站、媒体、报纸宣传报道,并请于5月28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工作总结报县处非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