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共和国传染病防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为指导,依照《中华人民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能力,全力保障干部职工的健康安全,营造稳定有序的工作环境。
成立区经济合作外事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暴发和蔓延,切实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机关安全稳定。
(一)做好值班值守。此次疫情发生持续时间贯穿春节期间,做好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攻坚战的思想准备,认真落实疫情期间机关值班值守制度,做到疫情期间每个股室要有值班人员在岗、值班电话畅通,如有情况及时处理上报。(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二)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面向全局机关干部,通过门户网、微信公众号、微信及qq工作群等网络渠道,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通知注意事项,开展健康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和引导干部职工及家属外出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
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
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
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及时发布区内疫情有关信息,避免引发恐慌等不良情绪。(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三)了解和掌握全局干部职工动态。对干部职工认真开展摸排工作,全面了解本单位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重点掌握干部职工春节期间是否去过湖北、广东深圳、浙江温州等地或者接触过上述重点地区返乡人员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并签好承诺书。如有发现,将在第一时间内上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当事人本人做好自我居家观察隔离防控,及时向居住所在社区联系登记。(责任股室:综合办)
(四)加强管控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局机关暂不举办各种规模的投资推介会、恳谈会,不组织规模化外出小分队招商,减少人员聚集机会;
召开小型会议,参会人员应正确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并做好其它配套防护措施,避免人员聚集引发疫情扩散。(责任股室:综合办、经济合作办、重大活动办)
(五)加强联防联控。加强区域安全管理,配合管委会封闭办公大楼侧门和后门,上下班只从正门进出。每天在管委会大楼正门进出口配合门卫做好红外线体温监测仪测量体温工作;
定量分配防护用品,购买洗手液、消毒剂,每天做好办公室通风和消毒工作,保持清洁卫生。(责任股室:机关各股室)
(六)及时报送疫情信息。加强和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密切联系,坚持每日一报疫情防控工作动态,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调整机关内部防控工作措施,做好机关内部疫情防控。如有异常情况,要迅速、妥善予以处置,按照“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及时、如实上报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卫健局),并配合有效处置疫情。(责任股室:综合办、政策信息办)
机关各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对此次疫情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股室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股室和个人的责任。
疫情事件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要马上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工作秩序。要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到疫情损害相关人员的善后工作,对疫情反映出的相关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及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