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进入决战决胜、全面收官的关键阶段,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做到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工作安排和省市要求,现就组织开展我乡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坚决贯彻党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深入排查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到位,高质量完成剩余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巩固扩大脱贫成果。
(二)任务目标。在全乡各级各部门和所有有脱贫攻坚任务的村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以建档立卡系统信息为基础,对照脱贫攻坚安排部署,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认真梳理问题,及时查漏补缺,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把任务分解到乡直职能部门和相关村,压实主管部门责任和村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清单,逐村逐户逐项落实工作措施,确保2019年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确保2020年上半年所有问题整改到位,剩余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为高标准高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奠定基础。
(三)基本原则。坚持乡总责、21个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责任清晰、分工明确;坚持目标标准,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确保真实有效、质量过硬;坚持问题导向,较真碰硬,严查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不留死角盲区,确保“回头看”实现全覆盖;坚持结果导向,减轻基层负担,突出群众认可,确保“回头看”整改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脱贫攻坚“回头看”重点聚焦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识别、帮扶、退出“三精准”,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三保障”。
(一)“三落实”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情况。
1.责任落实。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对照检查责任落实情况。
①各村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部署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建立脱贫攻坚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定期研究脱贫攻坚、乡村两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制度等。
②各乡直部门分工责任落实情况。包括专题研究部署本行业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推动落实行业扶贫政策和组织实施行业扶贫项目、组织实施结对帮扶工作等。
③帮扶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宣传贯彻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措施、指导开展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参与实施各类扶贫项目、推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推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帮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培养创业致富带头人等。
2.政策落实。主要依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重点围绕“五个一批”,查摆各乡直部门政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①产业科技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特色产业培育情况、因地制宜扶持贫困户发展产业情况、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情况、推动贫困户发展与参与产业项目情况、提升科技扶贫水平情况、利益联结机制建立情况、资产收益扶贫带动情况等。重点关注产业项目是否真正惠及建档立卡户,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性,是否存在大水漫灌、“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等问题。
②就业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组织实施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情况、开展劳务输出组织服务情况、提供就业扶贫公益性
岗位情况、扶贫车间吸纳就业情况等,重点关注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贫困劳动力是否实现就业,就业培训是否有培训意愿的应培尽培。
③教育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围绕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不失学辍学,重点排查“两免一补”“三免一助”“雨露计划”政策落实情况,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寄宿制学校建设情况,加强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情况等。
④生态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主要是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情况。
⑤兜底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包括符合条件贫困家庭享受低保落实情况;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政策落实情况;贫困家庭残疾人扶持措施及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等。
⑥脱贫防贫长效机制落实情况。包括脱贫防贫长效机制建立情况,防贫对象监测工作开展情况、符合防贫救助条件的对象落实防贫保障措施情况等。
3.工作落实。对照年度工作计划、研究部署和项目方案,查摆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目标情况。
①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逐级签订脱贫责任书情况、完成年度减贫计划情况等。
②建档立卡识别退出动态调整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按要求开展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核实核准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开展贫困监测等。
③各类扶贫开发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包括产业项目、危房改造、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等项目的方案制定、组织实施、成果验收等情况,重点关注扶贫项目“扶富不扶贫”、诱发“悬崖效应”等问题。
④扶贫资金拨付、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库建设、资金项目公告公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等情况。重点检查资金安排是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项目实施是否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等。
⑤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扶贫小额信贷放贷情况,扶贫小额信贷利率、贴息等政策落实情况,扶贫小额信贷贷款用途合规及还贷情况等。
⑥结对帮扶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级各部门加强帮扶责任人选派管理情况,落实“三日一网”等制度情况等。
⑦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包括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农村用气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道路提升、通讯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治理、厕所革命和农村综合服务站建设等。
⑧各级督查考核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包括中央巡视、国家和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国家扶贫督查和各级主题教育检视、调研督导、扶贫审计、暗访督查等发现和反馈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涉贫舆情、12317涉贫信访举报问题是否妥善处置等。
⑨扶贫扶智扶志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加强技能培训,推广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情况,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开展孝心养老扶贫等。
(二)“三精准”方面。重点排查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
退出情况。
1.精准识别。重点排查扶贫对象识别是否精准,是否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①贫困人口识别标准。重点排查识别标准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标准掌握不严不准导致的错评、漏评问题。
②贫困人口识别程序。重点排查识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全部识别,做到“应纳尽纳”。
③建档立卡数据准确。重点排查建档立卡信息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是否匹配,做到“账账相符”。
④建档立卡数据真实。重点排查建档立卡信息是否与农户实际情况一致,做到“账实相符”。
2.精准帮扶。重点排查到户帮扶措施实施情况。
①到户帮扶措施实施情况。包括结对帮扶是否落实到位,扶贫手册和帮扶明白纸、政策牌等是否做到内容详实准确,帮扶计划是否落实等。重点排查致贫原因与帮扶措施、脱贫路径是否相符,是否存在变相发钱发物、过度保障等问题。
②精准帮扶群众认可情况。包括贫困户对享受的政策是否知晓,对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是否满意,对脱贫结果是否认可等。
3.精准退出。重点排查贫困人口退出稳定性及后续扶持和巩固提升措施落实情况。
①脱贫标准准确性。重点排查贫困人口脱贫是否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②脱贫程序规范性。重点排查退出过程是否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和公开公示制度,是否严格落实签字责任,是否存在“被脱贫”现象。
③脱贫结果真实性。重点排查脱贫结果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脱贫户是否稳定脱贫、收入能否持续增长。
④后续扶持和巩固提升。重点排查对脱贫户是否逐户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
(三)“三保障”方面。重点排查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解决情况。
1.义务教育保障方面
①扎实推进控辍保学情况。重点排查落实辍学学生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入学联控联保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县级“七长”控辍保学责任制、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情况。
②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保障情况。重点排查是否采取随班就读、特殊教育、送教上门、“一对一”学习帮扶等方式,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厌学辍学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③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实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对全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两免一补”政策。
2.基本医疗保障方面
①贫困人口医保政策覆盖和财政补贴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及时准确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医疗保障政策贫困人口全覆盖。
②慢性病签约服务和大病集中救治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对大病、重病患者建档立卡,落实大病医疗保障制度。慢性病签约服务是否全覆盖,并经常性服务。
③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情况。重点排查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是否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是否能够方便、快捷实现“一站式”结算。
④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服务提升情况。重点关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试点情况,特别是常住人口500人以上、非乡镇卫生院所在地行政村卫生室、村医“空白点”问题解决情况。
⑤贫困户享受基本医疗保障政策后“两不愁”情况。重点排查基本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贫困患者,医疗救助和其他保障政策帮扶情况,确保不出现因病愁吃愁穿问题。同时,关注是否存在人为抬高标准造成过度保障问题。
3.住房安全保障方面
①农村房屋安全性排查情况。重点排查是否按要求对农村危房情况再次组织开展全面核查,健全完善登记表、花名册,压实排查责任,逐级签字背书,确保全面覆盖、一户不落。
②危房改造计划实施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如期完成危房改造计划,是否按政策要求针对不同实际情况安排原址重建或加固维修。
③危房改造面积控制、补助发放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因面积超标或补助发放不及时导致的致贫返贫问题。
④危房改造质量达标情况。重点关注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问题是否妥善解决,是否存在改造质量不达标、改造后使用再次出现危险等问题。
4.饮水安全保障方面
①饮水安全突出问题排查解决情况。围绕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4项农村饮水安全评价指标,重点排查是否按要求对饮水安全情况开展全面核查,存在问题隐患的是否全部制定解决措施,能否确保2019年底前保障措施全部到位。
②特殊群体和突发旱情应急供水服务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
立特殊群体到集中供水点取水不便的帮扶措施并制定应急供水预案。
“回头看”工作自2019年11月底开始,12月底前完成问题排查,逐项落实整改措施,2020年上半年全部整改到位。
(一)充分宣传政策。各镇直部门、各村梳理重点任务,统一政策要求,全面开展入户走访,充分宣传脱贫攻坚“回头看”政策要求。
(二)组织调查核实。充分运用全区“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排查结果、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脱贫人口“回头看”成果以及全区脱贫攻坚成效考核结果,逐村逐户逐项了解情况,排查突出问题,分类梳理问题清单。
(三)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回头看”,全面摸清工作底数,逐项分析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完善帮扶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问题。
(四)开展工作总结。2019年12月25日前乡直部门和各村领导小组梳理问题排查结果,反馈镇扶贫工作站。2020年1月起,建立问题整改进度月报制度,乡直部门和各村认真总结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
(一)压实主体责任。乡直部门和各村要把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作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收官的一项重大举措,作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普查工作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按照镇负总责、21个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重点排查责任落实、业务指导、工作推进情况等;加强统筹组织,压实党政主体责任,对本区域内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回头看”结果负总责。要把从严从实要求贯穿“回头看”工作始终,对排查整改工作不认真不到位,甚至遮掩问题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二)实行清单管理。将脱贫攻坚“回头看”与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重点任务清单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按照“一项任务、一个清单、一套措施、一抓到底”的要求,逐村逐户逐项摸清情况底数,梳理问题任务,明确推进措施,做到问题解决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如期高质量解决突出问题,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统筹协调。一是与省对市县考核发现问题整改以及各级督查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相结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清仓见底。二是与已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脱贫人口“回头看”工作相结合,充分运用现有工作成果,实现数据信息共享。三是与提升建档立卡数据质量相结合,逐村逐户逐项排查核实,推动建档立卡数据质量进一步提升。
(四)减轻基层负担。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作用,充分利用建档立卡信息数据,统筹运用前期工作成果,避免重复安排部署、重复进村入户、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五)强化综合保障。乡直各部门要发挥行业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村要强化人员、资金、政策等各项保障措施,加大培训力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脱贫攻坚“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