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根据县zd委《关于印发石泉县开展扫黑除恶行业系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zd发〔2018〕25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水利行业系统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水利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局属各单位:
根据县zd委《关于印发石泉县开展扫黑除恶行业系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石zd发〔2018〕25号)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水利行业系统专项治理行动,结合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部署的一项重大任务,深刻领会开展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事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能否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县水利系统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细化明确目标任务
全县水利系统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及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确定的打击重点,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突出水利系统扫黑除恶的打击重点:一是打击非法开采、滥开滥采河道砂石(砂霸)的黑恶势力;二是打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中标和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三是打击侵占河道违章建筑、侵占水源非法取水用水的黑恶势力;四是打击强占、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以及破坏水土保持的黑恶势力;五是打击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破坏水资源环境、非法电鱼捕鱼等黑恶势力。
三、明确责任分工
水政监察大队河道中队负责摸排打击侵占河道违章建筑、滥开滥采河道砂石(砂霸)的黑恶势力;城乡供水管理中心、农建办、汉江办、水土保持服务中心负责摸排打击各类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中强揽工程、恶意中标和征地拆迁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以及强占、侵占、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黑恶势力;水政监察大队水资源管理办公室负责摸排打击侵占水源非法取水用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破坏汉江水质环境的黑恶势力;水土保持服务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站、河长办负责摸排打击破坏水土保持、河湖四乱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水政监察大队渔政管理中队、水产养殖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摸排打击非法电鱼捕鱼的黑恶势力。
四、深入开展摸排
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排查发现、反映分管领域、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与zd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严格执行“一案四查”制度,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严查黑势力和恶势力违法犯罪、严查“关系网”“保护伞”、严查行贿受贿和失职渎职人员、严查行业系统监管短板和工作漏洞。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发现报告涉黑涉恶线索;在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zd机关调查取证,对zd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县水利系统领导班子及局属各单位,要高度负责履职,深化摸排打击,主动担当融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自身做起,逐级发动,层层落实,带动水利系统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溪泉为县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禹纪奎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管领导具体抓,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品宝,党委委员、水政监察大队队长古志兵,党委委员、自来水公司经理谭勇才等其他班子成员配合抓,局属各单位共同参与,水利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二)营造宣传氛围。要通过张帖海报、印制宣传手册、发放宣传单、召开干部学习培训会、发放知识培训读本、LED屏、微信平台、水利网站和宣传媒体等方式,加大对扫黑除恶知识的宣传普及,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在全县水利系统形成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始终保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落实,定期做好各自分管范围内扫黑除恶专项治理的督导检查工作,形成统筹协调、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的督查,做到严督、实督、深督,把情况摸清、底数查透、数字把准。对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台帐,逐一销号清单,做到立行立改,定期跟踪进展,做到件件有回音。凡因工作不力,消极被动、不履职、不尽责的,有涉黑涉恶线索未摸排打击、未及时整改到位的,将严肃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