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我们共同收听收看了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近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分析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就下步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及时传达、深入贯彻、狠抓落实,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下面,我再强调几点:
一、继续扎实开展“四大专项”行动
全省安全生产大暗访、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四大专项”行动的截止时间是6月底,各乡镇(处)、相关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不松劲不懈怠,持续推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大暗访,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将暗访情况记入个人安全生产实绩档案,在4月、7月、10月和次年的1月15日前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情况。要坚持大排查全覆盖,确保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健全完善台账,实行闭环管理、销号清账;对原已列入整治台账的,必须紧盯不放,决不能让隐患酿成事故。执法检查要严格动真碰硬,各单位的立案数量、执法处罚不能为零,必须尽快扭转。对“四大专项”行动落实不力的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要通报、约谈相关责任人。
二、开展应急救援基础普查
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全省应急管理资源大普查的通知》(豫安委办〔2019〕26号)要求,为完善全省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应急资源数据库建设,加快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自即日起在全省开展应急管理资源大普查。对预案、物资、装备、人员、队伍、车辆、仓库、经费、专家等全面普查。各乡镇(处)、相关单位要根据近日县安委会下发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资源普查工作。自4月15日至5月15日,各单位要完成网上数据填报,任务极其繁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加快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生产安全工作的点题要求。省政府关于《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除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豫政办〔2018〕68号)明确要求,2018年底前,在矿山、危化、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实现全覆盖,选取一批重点工贸企业实施试点;2019年6月底前,在煤矿、道路运输、建设、文化、旅游、民爆、卫生、教育、冶金、商贸等10大重点行业全面推进;12底前在各行业、各类园区全面推进;2020年实现全部稳定运行。目前各行业领域还未推进,各相关单位近日务必选准试点企业,加快试点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县政府各位分管同志要召开联席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重点领域的工作必须在6月底前完成,不能打折扣。
四、加快应急指挥平台融合
市里已经推进110、119、120、122四个平台的融合。目前,全县还不具备这方面的硬件条件,但相关单位必须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对平台接收的事故报警信息中疑似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信息报送的相关要求,在15分钟内通报县应急管理局。如出现因信息倒流、造成全县工作被动的,一律严肃问责。
五、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宣传贯彻
2018年12月5日,经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2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08号令,《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做好《条例》宣传贯彻是省、市对生产安全督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乡镇(处)、相关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条例》精神落到实处。特别是要强化应急准备意识,“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健全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值班值守等方面制度,确保有备无患。
借此机会,我再就当前的几项重点工作作以简要强调:
一、关于脱贫攻坚工作
3月6日至11日,省政府组织华中农业大学对我县贫困退出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实地走访25个村(其中贫困村18个、非贫困村7个)、访谈1900余户(含实地走访和电话访谈)。评估组反馈的疑似问题可以概括为三类:一是危房问题。有的农户房屋虽然进行了危改,但是由于改造标准不高,只对主房进行了改造,生活中经常使用的偏房和厨房未改造到位,住房安全有隐患。二是饮水问题。有的取水点周边环境较差,水面漂浮物较多,让人感觉水质不安全。有的农户自述家中一年要断2至3个月水,水量没保障,断水期要到较远地方挑水吃,路程远。三是分散供养的五保户问题。由于目前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大部分住的仍为土坯房,居住条件较差,生活质量不高,容易造成错判。
为确保顺利通过国家抽检,全县上下要高度重视,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一要全面排查住房问题。由县住建局负责制定方案,各乡镇(处)配合,对全县所有唯一住房户的房屋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土坯房,要请第三方机构鉴定并出具鉴定结果。对确实属于危房的,要限时改造到位;对已经进行过危房改造的,要进行检查验收,不达标的要进行升级改造;对偏房属危房,确实用于厨房或有生活痕迹的抓紧改造或搬到安全住房;对群众反映强烈、有强烈鉴定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鉴定。要重点关注老人户和五保户,独居老人户有子女的要做好思想工作,最好同子女一同居住;将原来居住的危房进行拆除或者消除生活痕迹。对于能够自理且不愿意集中供养的五保户,要对其房屋进行提升改造,确保达到住房安全标准。以上几项工作务必在4月底前完成。二要开展饮水安全大排查。由县水利局负责制定方案,各乡镇(处)配合,全面排查整改安全饮水问题。对于集中供水的,建立完善的维修管护机制,对不通水的抓紧抢修,决不能出现断水时间超过3天仍未修复的现象。对于分散供水的,各乡镇(处)要对供水点周围环境进行清理,其中饮水水源为井水的,要给水井添加井盖,同时清理周边废弃老水井,确保水源地不受污染;饮水水源为山泉水的,要建立山泉水池或山泉水井,县级对受益人口确属贫困户的进行适当补贴,确保群众饮水安全有保障。对于存在季节性断水状况的,在该区域的每个自然村民组各新挖一口地下水水井,确保群众在干旱季节不缺水吃。对于所有老人户取水困难的,必须采取自动取水措施,比如安装水泵、自来水管等,将水引入家中,确保取水、用水方便。三要妥善供养五保户。此次第三方评估,问题户中有5户都是分散供养的五保户,这些五保户大多年龄较大,生活习惯不好,家庭环境脏乱差,住土坯房,房子破旧,个人面貌和生活环境极易造成误判。由县民政局负责制定方案,各乡镇(处)配合,因户施策,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五保户供养工作。对全县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中为半自理和全护理的实行集中供养,对全自理的根据居住环境,征求个人意见后,能集中供养的也集中供养,确保“两不愁三保障”到位,提高生活质量。县级财政分别对实施集中供养的乡镇全自理、半自理、全护理的五保户,按人口给予一定补贴。四要改善贫困人口的室内外环境。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乡镇(处)负责,对贫困人口中的独居老人户生活环境进行改善。一是要对所有居住在安全土坯房内的贫困户的室内外进行全面粉刷照白;二是补齐贫困户家中缺少的的必要生活家具和用品;三是对屋内的杂物和破烂进行全面清理;四是对屋外乱堆乱放的物品、垃圾、污水等等进行全面治理;五是对道路周边所有安全有隐患的房屋和有碍观瞻的破旧棚子、残垣断壁等全部拆除;六是对贫困户门口出行的道路进行简单的平整修理,确保出行方便。
二、关于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全县需要进行清产核资363个村(居),截至目前已完成基础报表填报的有332个村,完成率为91.5%;已进行系统录入的有8个行政村和342个居民组,占全县5878个清查组织单位的6%。从总体情况看,进展很不平衡,进展慢的乡镇,基础报表填报尚未达到50%,必须抢天夺时,迎头赶上;进度较快的乡镇,也要再接再厉,确保质量。一要严格遵守时间节点。3月底之前乡镇必须完成基础报表填报,4月10日之前必须完成系统录入上报。县产改办要继续实行日通报制度,对进度慢的乡镇进行专项督查。二要加强工作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联合成立指导小组,深入乡村进行培训指导,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实际问题。乡镇也要组织人员加强对村级工作指导,确保所有村工作不掉队、不出错。三要抓紧开展系统录入。资料系统录入是反映工作进度的重要环节,数量多、关系强、操作复杂,3月20日县农业农村局已对全县乡镇系统录入和审核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各乡镇要抓紧对村组录入人员进行培训,加快系统录入进度。四要及时完善具体程序。由于近期工作推进较快,部分乡村未严格按照上级精神和方案要求的程序开展工作,特别是在征求群众意见、10天以上公示等方面不够规范,一些档案资料没有整理;有的村组基本都是按照账面数据填报,没有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还有的村组没有把权属概念搞清楚,填报数据不切实际。因此,乡镇要组织人员对村组工作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对规定程序不到位的要抓紧补齐,对清查不彻底、群众意见大的要重新进行清理,一定要确保工作质量。
三、关于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
今年以来,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显示,我县空气质量呈直线下降趋势。通过研判分析,城区道路扬尘和施工扬尘管控工作是薄弱环节,垃圾焚烧、燃放烟花爆竹、烧荒等仍是当前乡镇(处)急需治理的重点、难点。各乡镇(处)、相关部门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切实加强空气质量管控。一是要对城区超载、重载车辆采取限行措施,引导车辆走环城路,坚决杜绝超载车、重载车经过空气自动站周边。二是加大施工工地扬尘治理,辖区内所有施工工地土方开挖全部采取湿法作业,杜绝黄土裸露,督促施工工地务必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两禁止”规定,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和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并加大检查巡查,严格处罚扬尘污染行为。三是加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垃圾秸秆禁烧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燃放燃烧行为,坚决杜绝县城规划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燃烧垃圾秸秆行为。各乡镇(处)要加强值班值守,充分发挥“蓝天卫士”全天候、全覆盖的监控作用,及时通报信息;加大巡察力度,尤其是下午4点至7点时段的巡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禁烧工作抓的不实、焚烧火点多发的乡镇(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大对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直接责任人的处罚力度,达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四是对站点周边污染源实行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如发现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物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屡禁不止的,依法关闭取缔。五是加大空气站点周边道路及主要交通要道的清扫保洁力度,采用湿法清扫,同时对道路进行定期喷雾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六是加大对我县辖区内所有矿山开采、碎石加工、商砼搅拌、农副产品加工、砖瓦制造、水泥制品等涉气企业的治理力度,督促企业废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所有涉气工业企业真正实现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七是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控尘、控车、控排”三个专班的协调作用,强力做好我县工地扬尘治理、重型柴油车辆管控、工业企业废气减排等工作,确保我县空气环境质量安全。八是加强渣土车整治,持续强化渣土车运行管理,严禁运输途中“抛、撒、滴、漏”;强化执法,严厉查处“黑渣土车”违法行为。九是持续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开展餐饮企业和食堂专项整治,严禁露天烧烤,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继续推进“清净街区”行动,定期开展专项行动,重点打击经营性餐饮油烟直排、不定期清理等违法行为。十是持续做好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整治,成立专班,组织环境监测人员和执法车辆,积极配合全县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整治综合执法组,对过境重型柴油货车尾气实施监测。十一是持续推进老旧车淘汰,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车,按规定告知机动车所有人,按时间节点实施报废。十二是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将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环保目标年度考核,对工作不力,不履职尽责,造成环境污染的,追究相关责人员责任。
同时,还要持续抓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一要持续抓好饮用水源地保护。各相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清单,认真履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要扎实推进灌河沿岸水环境治理。灌河沿岸各乡镇(处)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突出抓好截污纳管工作,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项目,进一步做好截污纳流工作;对尚未开工的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污水达标排放。要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扎实推进水环境治理进程,努力实现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四、关于卫片执法工作
2018年上级下发我县2018年度变更调查图斑981个,面积4055.4亩,其中耕地面积1597.26亩。截至3月17日,上级已审核合法图斑129个,面积932.68亩,其中耕地面积482.73亩;已审核其他类型图斑361个,面积1774.12亩,其中耕地面积581.03亩;认定违法图斑518个,面积1348.6亩,其中耕地面积544.27亩,违法比列53%,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在全省204个县(市、区)排名第84名。
国家、省、市通过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来检验各地区土地管理情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国务院为了保证18亿亩基本农田红线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出台一系列严厉措施。今年,从秦岭北麓违建别墅事件、“大棚房”问题等重大土地违法案件的处理结果可以看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处理违法占地的决心。201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各乡镇(处)要提前作手,抓紧行动,明确责任人,对照卫片图斑抓紧核实,强化措施,依法依规处理到位。一要提高思想认识。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违法违规土地卫片图斑问题的严重性,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力抓好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要深刻理解政策空间界限,将各类用地政策理解好、运用好、执行好。二要采取得力措施。各乡镇(处)要对辖区内卫片和不实耕地认真整改,对手续未完善的,要抓紧完善手续;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占用农用地的,要依法对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彻底拆除、土地进行复耕,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要约谈、问责相关负责人。三是要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各乡镇(处)、相关部门要相互沟通、加强联动、吃透政策、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推动工作。各乡镇(处)要高度重视,强化日常监管,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整改。四是严守耕地红线。各乡镇(处)、相关部门要紧盯时间节点,按要求依法依规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和查处新增土地违法行为。对随意占用已经划定并通过验收的永久基本农田的违法占地行为,要限期拆除违法占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并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关于河长制责任落实工作
3月22日,全市召开了加快推进河长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河长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乡镇(处)、相关部门要及时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河长制责任落实。一要开展河湖管理综合整治行动。要在全县开展以清理“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为主要内容的河湖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以清除河库垃圾、杂物、违建等为主要内容的“三清一净”河流清洁行动。开展河库综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采矿,非法养殖、捕捞,非法侵占水域岸线,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和非法侵占林地、湿地等涉河湖违法行为。完善河湖应急联动和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事件应急联动执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情况报告、紧急情况处置、部门联动执法、情况反馈等制度,逐步健全县、乡、村三级应急联动机制。二要推进河长制基础性工作。要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做好市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数据填报工作。要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全县33条河流“一河一策”初稿已编制完成,县河长办、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单位,以及涉河乡镇(处)要认真讨论研究,提出修改意见;编制单位要按照修改意见修订完善,组织专家评审,报县级总河长审批。要加强河长办自身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加强基层河长业务培训,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在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河一策”方案编制等实际工作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要加强向各级河长的请示汇报,积极当好各级河长的参谋,为各级河长提供高效服务。三要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县河长办要持续加强对各级河长履职情况、巡河日志记录情况、“清四乱”专项行动情况、清河行动情况进行督查,推动巡河常态化。对各级河(湖)长责任落实不到位、所管辖的河流水质水环境改善不明显或出现重大水污染事件的,严肃追责问责;对慵懒散的干部坚决通报批评。县河长办督查组要不定期督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限期整改。四要加大河长制工作宣传力度。县河长办要组织主流媒体,全方位报道河长制责任落实情况。推出一批有特色、接地气的叙事性报道,做好基层河长先进事迹宣传报道。组织新兴媒体宣传,利用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和工作群,适时推送全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动态情况。加强河长制公益宣传,在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河流河段、重点区域等,设立界标、警示标志,竖立公益广告牌,在城乡河流明显位置架设横幅、条幅,树立绿色展理念,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参与河湖管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