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对霍山县、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督察情况的通报》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迅速行动,加强领导。根据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反馈意见,立即安排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落实清单要求,细化整改措施,把握时间节点,逐项督导落实,确保任务落实到位、整改措施到位、问题解决到位。
(二)明确任务,强化督办。根据整改清单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进行清单式管理,做到整改措施明确、时间节点明确、责任人明确及工作要求明确。对于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整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限期整改,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把完善制度建设作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问题落实工作的有力抓手,针对反馈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深入扎实有效。
二、具体措施
(一)针对未建立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对“三项制度”了解不够问题。一是制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积极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三项制度”列入党组中心理论学习。二是研讨制定了“三项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各股室、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三是按照《市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第一、二季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法宣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法治宣传。
(二)针对执法人员等信息未公示问题。于5月7日前在区政府网站将我局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公示。
(三)针对未见执法音像记录归档材料问题。一是及时填充了行政执法装备(执法记录仪不少于2台)。二是设置专用存储设备用于存储行政执法影像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分类归档。
(四)针对无法制审核人员,重大执法决定作出前未经法制审核问题。一是明确单位1名法律专业同志为法制审核人员。对拟作出决定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二是进一步健全我局法律顾问制度。聘选专职执业律师担任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将9个内设机构和7个下属事业单位法律事务一应纳入法律顾问服务范畴。
(五)针对未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问题。根据我局行政执法部门职能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三、有关要求
一是继续抓好学习,在加大法律宣传和培训上下工夫。进一步增加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局正规化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障;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懂法,守法,不犯法。
二是在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整体素质上下功夫。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制度,同时,制定一系列的制度规章,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认真执行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对有过错的执法人员要严格追究责任,进一步深入法律法规的学习和执法队伍的培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三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深化推进法治建设,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推进法规规章有效实施,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继续做好普法宣传教育等工作,为我区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更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