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于年月成立。目前,市政府授权我委监管企业户、参股企业户,监管企业职工总人数为多人,资产总额亿,净资产亿元,由国资委成立之初的增值保值率%,到年底,为%,上升了个百分点,出资监管企业涉及金融、城建、公路铁路投资、公路施工建设、有色冶金、医药、制药、投资融资等。近年来,在省国资委纪委和市纪委的领导和直接指导、直接关心下,市国资委党委和纪委紧紧结合出资监管企业的实际,突出重点、传承创新,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逐步建立了用“四好班子”目标引导人;
用业绩考核激发人;
用业绩年薪激励人;
用管理制度规范人;
用廉洁要求约束人,推动了工作创特色、出亮点。根据会议精神,我把市国资委党委和纪委做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工作做个汇报,请与会领导和兄弟单位领导批评指导。
一、把握氛围,注重培育,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注重廉政文化培育。把廉政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并把廉政宣传教育列为企业文化的重要内容,积极利用企业开展文化活动、宣传橱窗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着力形成“人人讲廉政、个个重廉政”的氛围。结合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挂点联系基层党建工作点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市国资委党委的统一安排,每个党委委员都结对挂点联系了一个党建工作点,定时定点联系,并有针对性地把联系点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联系、指导的重要内容,有力地促进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开展。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电教设施组织企业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同时结合发生在身边和发生在企业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剖析对企业高管人员、中层干部和党员、员工进行警示教育,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公司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五官端正”,即:嘴不馋、耳不偏、手不长、腿不懒、心不散,增强反腐倡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注重廉政制度实施。坚持执行廉政建设的“四项”基本制度,坚持实行对企业高管人员任职前的廉政谈话制度,自市国资委成立以来,市国资委纪委一直坚持对每个新任职的企业高管人员进行任职前的廉政谈话,要求新任职的企业高管人员向市国资委签订廉政承诺书,并从讲党性、讲政治、讲诚信的高度兑现廉政承诺。坚持实行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的制度,市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负责人每年都要向市国资委党委订立党风廉政责任状,企业内部逐级签订廉政责任状,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局面,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结合市国资委出资监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值得探索、亟待解决的任务,分成了个专题,要求一个专题、一位国资委领导、一户企业进行试点、一个科室,即“四个一”模式,整合各层次的资源和力量边探索、边研究、边试点、边创新,从而总结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特点,摸索出做好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路径,形成一批有价值、操作性强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和典型,为我市建立健全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规划打下基础,使之建立长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坚持实行诫勉谈话制度,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保护干部、爱护干部的原则,市国资委纪委坚持对发现在廉政方面有情况或问题的高管人员实行诫勉谈话。坚持执行述职述廉制度,市国资委纪委明确要求企业高管人员要坚持每年一次面向企业员工的述职述廉,接受企业广大员工的监督和评议。
三是注重预警机制建设。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监管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准确把握企业党风行风的现状,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根据市纪委的部署和要求,市国资委纪委加强了预警机制建设。积极编织预警信息网络,明确了市国资委纪委书记分管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预警机制建设工作,市国资委监察室主任为预警信息专报员,具体负责联络市纪委和上报预警信息;
市国资委所出资监管的企业也根据市国资委纪委的要求分别设立了个不等的预警信息监测点,并指定了企业的一名领导为预警信息工作负责人和一名党员干部为预警信息监测站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预警信息的采集、分析、处理和报送。抓实了信息报送,确保了网络畅通,明确了报送预警信息的具体时间、方式和要求,对重要信息和短时间内形成的倾向性问题强调了要及时报送。重视信息分析和运用,注重把所收集的预警信息与信访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置结合起来,及时进行分析、处理,力争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并指导和帮助企业切实进行整改,有效地促进了党风企风建设。
二、把握导向,强化规范,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用人导向。企业领导班子是企业的核心,企业领导班子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决定企业兴衰成败的关键因素。为强化企业用人导向,今年以来,市国资委加强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建设,通过开展对各企业“四好”班子创建活动进行评价和经验交流等方式,努力培养和造就一个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为国有企业建功立业、得到职工拥护的企业领导班子;
不断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陆续完成了对高速公路公司、宏泰公司、自来水公司等企业有关高管人员的考察任免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了对铝厂、医药集团和钴钨公司三户原省属下放企业领导班子的考察调研工作;
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草拟了《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与国家公务员交流工作的意见》文稿,并积极向市委组织部推荐呈报了名优秀年轻的企业县处级后备干部。
二是强化公开竞标(租)。为防止暗箱操作,实现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市国资委不断强化对国有资产公开竞标(租)过程的监督,严把竞标(租)文件关、公告关、现场考察答疑关和现场竞标(租)关等四个关口,分别参与了公司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招投标、市公路大楼、公司%的国有股权拍卖、禹冰苑转让、通威集团设备采购,以及市国资经营公司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招租等活动的现场监督工作。通过有效监督,实现了竞标(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激活了国有资产的存量和增量,实现了国有资产的经营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三是强化机关轮岗。为完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国资管理干部队伍,市国资委党委对委机关干部进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的轮岗,要求在同一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干部都必须轮岗。通过干部轮岗,不但促进了干部之间的良性流动,防止了权力集中的部门或岗位滋生腐败现象,同时,还有效地激发了干部的再创造能力、继续自律能力、相互监督能力和发现问题能力。
三、把握重点,完善提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在全省率先制定了《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市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工作守则》等基础性制度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的决策制度,保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完善企业在重大问题上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机制,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市国资委制定了《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责任追究制》,明确了“三重一大”事项的范围,规定了凡是涉及到企业重大事项必须向市国资委报告或备案,同时还应向企业广大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有力地加强了对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管,推进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
二是完善薪酬管理。为加强对企业薪酬的有效监管,增强企业薪酬的透明度,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按照“市场机制决定、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国家监控指导”的基本要求,本着“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市国资委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在内部分配上逐步引入市场机制,运用市场手段调节收入分配,并接受市国资委和企业员工的监督,杜绝了企业员工(含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在此基础上,为了更好地鼓励企业经营者干事创业,市国资委着力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已经形成并向市政府呈报了《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今年月市政府下文实施。
三是完善企务公开。为了有效防止企业在决策和生产经营中的暗箱操作,防控滋生权力腐败,市国资委、国资委纪委对企务公开做出了明确规定,要求企业对企业重大事项以及职工关心关注的其它事项,应通过厂务公开栏、厂情发布会、党政工联席会、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和企业内部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厂报、墙报等形式和途径向企业广大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监督。督促各出资监管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制订了《企务公开实施细则》并抓好具体落实,各企业也以内部网站、板报、简报、会议等有效形式加强了企务公开,接受职工的共同监督。厂甚至把厂领导班子个人、业务部门接待开支及使用公车等情况通过每季度一期的《监察通报》进行定期公开,部门、车间、班组也在内部以板报、会议等形式对本部门、车间、班组的事项尤其是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公开。
四、把握难点,传承创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创新方式。为切实解决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声音不强、纪检监察工作乏力的问题,市国资委党委、纪委创新对出资监管企业的考核方式,在全省首创对企业实行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与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综合绩效考核方式,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综合绩效考核责任书,把企业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一并纳入企业领导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实现了党建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目标同部署同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统筹,同企业负责人薪酬相挂钩,做到既考核经济指标和社会指标,又考核党建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使考核内容更加科学全面,并建立了企业专职党委书记在绩效考核中的薪酬制度,摆脱了过去党建、纪检工作考核那种有名无实、实际效果不明显的状况,将有效地形成以党建促生产经营、以生产经营促党建的良性循环,有力地促进国资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提升。
二是创新载体。为深化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企业内部的有效监督,市国资委党委、纪委积极创新载体,把开展企业效能监察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之一,狠抓落实。一是出台了相关的办法和方案,制定了操作性很强的《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效能监察暂行办法》和《市国资委加强出资监管企业效能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
二是明确了重点,从企业生产经营的薄弱环节、易发生腐败的关键领域、重要部门(岗位)和查处“小钱柜”入手,围绕企业在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工作,当前尤其以抓好资本运作、工程建设、营销采购、资产处置、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降本增效等为效能监察重点。
三是做好了理论准备和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实践准备,多次举办或组队参加了企业效能监察业务培训、学习考察和座谈会,统一了市国资委及其出资监管企业上上下下的思想。三是创新机制。针对市国资委纪委办案力量薄弱、办案经验缺乏的实际情况,我们积极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一方面积极主动与市检察院反贪局的沟通协调,取得了市检察院反贪局的大力支持,本着及时地预防和准确地查处发生在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中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精神,双方就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人员违法违纪信访举报、案件查处、预防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方面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在此框架下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协调办案机制、预防职务犯罪机制,努力从源头上寻求预防腐败发生的对策和措施,也将很好地解决市国资委纪委办案调查经验欠缺的现实问题。另一方面整合市国资系统纪检监察力量,调查处理发生在市国资委机关及其出资监管企业中的违纪问题,有效地解决市国资委纪委在调查办案方面力量欠缺的实际困难,更好地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保驾护航,为实现市国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