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路经营违规行为主要涉及:占路摆卖、占路加工、占路洗车、占路烧烤、马路餐桌、店外摆卖等,其往往连带违法建筑、违章棚亭,乱圈乱占、乱堆乱放,违章占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修理摊点等一系列违规现象,我大队结合辖区特点,制定本报告,详细如下:
一、治理占路经营的几种方法
1、加大市场建设力度
结合城区居民区分布情况,本着“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有计划地增建市场。一方面,利用一些不影响交通和不扰民的临时空地开办临时菜市场,临时菜市场待该区域新菜市场建成后立即取消。另一方面,采取市场运作方式,积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市场建设。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利用现有社区商业设施开办小型菜市场或经营农副产品,更好地满足社区居民的生活需求。
2、积极引导占路经营者进场经营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经营管理,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引导占路经营者进场经营。采取政府指导或政府定价的方式,合理确定不同建设标准的市场摊位收费标准,确保占路经营者有能力进场经营。
3、加强对沿街经营门店的管理
依据《天津市房屋安全和使用管理规定》禁止临街居民住宅楼私开门店,对已私自开设的进行封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取缔沿街的无照经营门店。严格按照《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加强整治沿街经营门店店外摆卖、占路修车等行为,切实使其经营行为规范化。
4、加强对服务型占路经营的管理
对目前难以安置进店进场经营且暂时不宜取缔的自行车修理点、早点摊等服务型占路经营,制定统一的安置和管理标准,在一些次支道路上划定范围、明确标识、限制数量、规范管理,改变随意占路经营状况。
5、开展集中清理非法占路经营活动
将辖区内主要道路非法占路经营者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对确有生活困难的本区户籍的非法占路经营者提出安置、疏导方案。以城区主要道路和已经投入使用的市场周边500米范围为重点,统一行动,全面清理不接受安置、疏导意见和不属于安置、疏导范围的非法占路经营。
6、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
加强对综合治理城区非法占路经营行动的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城区非法占路经营的重要意义,引导其积极参与和支持综合治理工作。要广泛动员广大群众对非法占路经营进行监督,及时举报非法占路经营行为,监督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治理,形成上下维护市容环境的良好氛围。
二、成果汇总
1、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管控,里巷道路规范”的工作思路,各中队提高巡查频率,增加巡查密度,实行多方位、全时段、全覆盖的控制和固守。累计清理违法占路经营770余处。
2、对某超市、还迁小区周边等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采取疏堵结合,坚决取缔违法占道经营予以彻底清理,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安排专门力量定人、定点、错时、严防死守。
3、对辖区内*路段、*路、-路等处的马路餐桌、露天烧烤进行专项治理;
并成立夜间巡查小组,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共计教育整改马路餐桌5处;
教育整改烧烤饭店80余家次。
4、大力整治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主动走访学校领导,老师,学生家长,听取意见和建议,制定有针对性的管理和集中治理方案,在上学、放学重点时间段定岗、定人、定位管理,为校园营造了稳定、安全、和谐的教育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