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2020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价格减负惠民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春雷行动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734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639人次,行政约谈9次,其中共有2家企事业单位。其中,1月19日疫情阻击战以来,共出动检查人员682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2541人次,行政约谈3次,其中共有1家企事业单位。疫情期间,在微坛微信公众号平台刊登价格宣传累计2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地方发展。为解决价格违法问题,以“转供电”、“日常生活物质”“疫情防控物质”为重点整治领域开展价格减负惠民专项执法行动,我县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根据“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县委、政府工作中心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以“转供电”、“日常生活物质”“疫情防控物质”为重点整治领域开展价格减负惠民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制定《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工作方案》,清理全县存在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主体企业。此次清理主要针对转供电主体擅自提高一般工商业电价进行收费的、以电费名义收取其他费用、不执行国家及省关于转供电环节收费规定及从中谋取利益等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二是重点对粮油、肉蛋菜奶、食盐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交通运输、停车收费、景点门票、旅游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等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防止疫情防控物资哄抬价格的情况发生,保障全县疫情防控物资的有序分配,保护全县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县市场秩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从春节放假期间一直不离不休,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对全县药品经营单位和超市涉及到疫情防控物资的物品价格,如销售口罩、酒精、84消毒剂的价格,以及涉及到疫情相关的药品价格,如退烧药、降压药、解毒药等药品价格开展了专项检查。
四是加大整治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分别对转供电主体、超市、干杂店、药店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要求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同时鼓励广大消费者通过083626-12315维权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保障自身权益。
三、特色亮点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积极协调市场主体到县外进购生活物资(27批次)。目前,我县储备近1600吨粮食,可保障15家大型超市和3个农贸市场(粮食、肉类、蔬菜等日常生活品价格均无变化),口罩、酒精、84消毒剂等疫情防控物质均可在药店或超市买到(口罩价格4元一个,酒精、84消毒剂价格均无变化)。
四、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我县价格减负惠民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大要案件和新型案件的突破上仍需努力。下一步,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充分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更加自觉、更加积极、更加努力地做好监管执法工作,力争市场监管工作迈上更高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