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生活垃圾社会调查报告,供大家参考。
一、我县农村垃圾处理的现状
我县有37万人,每天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85吨,除城区在鄂坪九湾子建有一处垃圾填埋场,每天收运垃圾约30吨左右外,农村产生的垃圾,除305省道和乡镇所在地的部分垃圾在开始转运集中堆放外,其他大量垃圾随意乱丢乱倒。乡镇的垃圾处理多数就是垃圾转移,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有人居住的地方转移到无人居住的地方,找一个偏辟的地方堆放而已,没有建规范的垃圾填埋场,没有达到消除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近年来,我县通过实施百里长廊建设和竹房城镇带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新农村建设等工程,305省道沿线的乡镇垃圾收运系统的硬件建设,垃圾车、垃圾池、垃圾桶等已基本配备,农村垃圾处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就全县而言还存在不少问题,除城镇居民区稍好一点外,绝大多数乡镇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还仅仅停留在形式上,应付检查而已,少数乡镇几乎没有一个村的垃圾进行了处理,甚至连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垃圾也还是到处乱倒,臭水沟里到处都是垃圾,环境卫生状况极差。生活垃圾日集月累,致使往日人欢鱼跃的清澈池塘成了臭气熏天、蚊蝇满天飞的水中垃圾场;全县沿路、沿溪、沿住宅周围地带成堆的垃圾比比皆是。除了烂菜皮之类的生活垃圾外,多数是包装袋、塑料袋,还有破鞋子、农药瓶等白色垃圾,一经雨水冲刷污水横流,浸蚀土壤,污染水源,洪水带走最多的浪渣是垃圾,洪水过后溪流两岸滩林挂满彩旗(白色污染),这与漂亮的村居形象形成剧烈反差。
(一)镇、村领导虽对垃圾处理工作引起一定重视,但工作力度明显不足。乡镇、村领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虽对农村垃圾、污水给农村环境带来的危害性以及当前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有了充分的认识并已引起重视,相当部分乡镇还积极地进行了多方面的探索。但大多数乡镇、村对农村垃圾处理的工作尚停留在设想上、形式上,而对农村垃圾处理等方面的管理、投入力度明显不足,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未将该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大部分镇、村缺乏管理监督考核的长效机制时冷时热。
(三)农村垃圾的收运已有一定基础,但远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由于我县乡镇所属村庄分布分散且部分村庄位置偏远,目前,在305省道沿线及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垃圾,乡镇政府已开始组织专人、配备垃圾车、建设垃圾池和垃圾桶进行集中清运,其覆盖面较小且清运不够及时,90%以上的村庄垃圾没有清运和处理,由农户自由焚烧和倾倒,一些沟、河、交差地带等处成为垃圾集中投放地,污水靠蒸发、垃圾等水冲是农村垃圾问题的现状。
二、我县农村垃圾处理难的主要原因
(一)环保意识不足。一方面广大农民环保意识亟待增强。由于农民对垃圾的危害认识不足,没有形成分类的习惯,处理垃圾极为随意,形成垃圾量大、品种多,有的村虽然建了垃圾箱(池),但村民总是就近将垃圾倾倒在路边或河里等,另一方面一些乡镇人民政府和责任部门,在处理垃圾的问题上,未能意识到处理不当的严重后果,局限于资金不足等原因,存在简单堆放在偏僻处即算处理的短期行为。
(三)村级组织和群众参与管理的机制没有建立。各乡镇政府对农村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的组织管理、指导监督、考核奖励等制度尚未全面建立,村级组织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村级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保洁经费筹措机制等都尚未建立或落实,群众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的习惯还未形成,从而造成垃圾随处可见的现象。
三、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干部群众保护环境的自觉性。
广大农村群众是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的主体,因此必须充分激发广大农村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和自觉参与意识,充分发动广大农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教育设施,运用广播、电视及报纸等人民群众能经常接触到的大众媒体,大力宣传农村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让更多的人了解环保,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要邀请专业人士或环保部门工作人员,以身边的事为素材,编印宣传材料,进村入户深入细致地宣传垃圾对身体及农业生产的危害性,提高居民村民对垃圾危害性的认识,教育村民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使垃圾分类和有序堆放成为村民的自觉行为。逐步形成洁净家园,从我做起的新风尚。要规范村民卫生保洁公约,动员群众自觉投身村组卫生保洁工作,广泛开展环境卫生知识进农家等活动。
(二)建立户分类、村转运、镇集中处理的垃圾管理机制。
以国家正在组织实施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为契机,办好示范样板,争取扩大示范覆盖面;切实组织农户开展垃圾分类,将能还田堆沤还田,不能还田的有序堆放,使垃圾减量化;积极申报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争取国家、省市的资金扶持,加大农村垃圾处理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整合工作力量,创新工作方法,以打造中国绿谷为载体,发动全县上下积极开展清洁(清洁乡村)的主题实践活动,明确不同阶段的工作重点,首先突出解决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问题,根据工作需要从县文明办、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委督办室、县政府督查室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专题工作督查组,负责对全县农村垃圾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同时进一步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在清洁乡村工作中的主体责任,建立科学有效的考核体系加大考核力度,督促各乡镇党委政府积极做好本辖区范围内村庄垃圾处理工作。
(三)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自治作用。
积极探索建立适合我县农村特点的垃圾分类、收集、清运、处理等各种长效管理机制,逐步建立各乡镇环卫所,把农村垃圾管理纳入公益性岗位或以钱养事的范畴,确定专门人员专职抓好日常管理;各乡镇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和完善农村环境卫生各种长效管理机制,将农村环卫工作列入干部驻村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按标准配备村庄专业保洁员队伍,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实行目标考核;将垃圾规范处理、公共设施维护、保护村庄环境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与农户、企事业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农户、企事业单位门前屋后的保洁责任;发挥村两委以及老年人、妇女、青年和计生协会等组织的作用,成立卫生监督小组,对村级卫生实行监督检查制度,并实行通报制度;建立如最整洁村、最整洁户、整洁星级制等评比激励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