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在全面脱贫、顺利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之后,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国家新征程的关键时期,也是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做好经济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对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夯实跨越发展基础,对“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的完美收官、“十四五”规划的启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在市委改革办的统一领导下,深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加快行政体制、投融资体制、财税体制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等方面改革,紧紧围绕“抓改革、攻扶贫、打基础、调结构、育产业、惠民生”的总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奋力推进和谐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统筹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领域改革任务
(一)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在管理上,加快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和升级服务大厅功能,设置了投资审批、社会事务、中介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为主题的服务区,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截止5月13日,2020年**投资项目审批平台共接件96个事项,项目为89项,投资概算55.93亿元,其中:审批类60项、备案类29项、核准类0项。根据“在线审批平台”部门办理事项统计数据来看,**投资项目审批按时办结率100%。审查办理提速率为100%。审批办理提速率为104%。
(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坚持“三去一降一补”五大改革任务,促进新旧动能转换,培育新的经济结构,增强新的发展动力。
1.积极化解产能过剩,大力破除无效供给。一是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停止小矿山、小水电开发的有关意见,坚决停止全市境内中小水电开发。年内,全市无新增小水电建设项目,无小水电扩容增效项目。二是贯彻执行《怒江州关于停止小矿山开发的实施意见》,落实非煤矿山转型升级政策措施,坚决执行停止新建矿山开发项目。目前,全市范围内无新建矿山开发项目。三是钢铁产能方面。由于泸水工业起步较晚,全市范围内无钢材生产企业。全市无新增纲铁、煤炭、水泥等过剩产能项目建设。
2.大力培育新动能,增强发展后劲。
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28亿元、增长47.8%;
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为99.82亿元、增长32.2%;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2522元、增长2.4%。
(三)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一是根据《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泸发〔2018〕45号)和《**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目前全市已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阶段工作。共需开展清产核资工作的村组级单位共1218个。根据中央、省、州、市的工作部署,及时开展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股权量化、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等阶段的工作,在2021年12月30日前与全国、全省、全州同步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改革农业补贴制度。印发《**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泸政发〔2018〕63号),2019年,中央和省级下达的支持农业保护政策补助资金为1992万元,补贴面积36.19万亩,亩均55.04元,户均享受补贴资金为461.21元。目前,已将资金下发到乡镇全面完成兑付工作。
(四)强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
(五)多主体供给,解决住房困难问题。2018年6月出台《**人民政府关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给予批准**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两房并轨建设运营管理实施方案的批复》(泸政复〔2018〕344号)。2020年1-3月,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为避免租赁补贴发放前部门联合审核时形成人员密集,影响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第一季度未发放租赁补贴。目前市住建局正在对2019年第四季度正在保障的824户申请户继续享受资格进行审核,待乡镇(社区)将初审及部门联审情况上报后,市住建局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户进行公示,核算、并组织发放,预计2020年5月中旬完成第一季度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