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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社保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时间:2022-12-29 12:3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区审计局的《审计报告》(临委审办报〔2020〕5号)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委会,对照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逐项逐条分解到相关科室及下属单位。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问题整改的总体情况

审计报告要求我局整改的主要问题共有10个,已完成整改10个,整改完成率100%。

二、问题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基金使用管理方面

1.关于“部分人员死亡后仍领取养老待遇”和“养老待遇重复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根据临审决〔2020〕3号的审计建议,加强稽核人员力量,全面依规开展对审计中发现问题人员的追讨,已按照有关规定完成所有追讨程序。截至8月底,已追回应追回的72.8%,尚未追回部分因追讨对象均为死亡人员,其家属确实经济困难无力一次性偿还,但已知晓关于死亡多领待遇的情况并签署承诺书,明确承诺一旦有相应经济能力后一定偿还(追讨结果已另行书面反馈)。

(二)大学生创业园管理方面

1.关于“委托运营企业存在占用园区资源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出台《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明确人才管理服务中心对大创园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入园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入园流程、创业企业管理以及第三方运营机构监管等内容。二是完善监管考核机制。制定出台《区大学生创业园管理考核办法》,每月对园区进行巡查,根据第三方运营商月报表,绘制园区平面图,一一对应核查,及时掌握了解园区项目情况和运营情况,每季度定期走访企业,且不定期对园区企业进行抽查。

2.关于“大创园日常监管存在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组织人员全面核查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出现的问题,落实专人加强园区管理,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加大对第三方运营机构运营的监管力度。二是加强企业入园联审和园区运营监管力度,对入园申报材料实行纸质和电子版双重存档,建立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审制度,指定专人对已成立的企业进行信用、税务审核。三是对4家不符合入园规定的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清退出园,并及时追缴违规享受政策期间的所有费用,现已全部追回资金。

(三)政策执行管理方面

1.关于“重大项目决策履行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对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安排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细化和明确。二是规范会前议题征集和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党委会工作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制度,涉及人财物及重大决策等事项全部纳入党委会研究范围,充分听取和交流班子成员内部意见,认真执行集体分工负责制。三是专门指定人员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会议记录、纪要整理以及归档等工作。

2.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已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有关规定,从政采云系统中或询价比价等方式规范采购。

(四)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方面

1.关于“超标准补助活动经费”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分管领导对就业培训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警示谈话,并对各类技能竞赛活动补贴是否超标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其他超标核拨补贴情况;
二是在就业培训科内部加强各类培训补贴政策的学习,强调政策刚性和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做到经费开支有章可循、有理可据。三是及时退回超标准补助款,已协调餐饮协会退回并上缴至财政专户。

2.关于“个别专项资金实施办法不够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出台《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及相关细则,明确大学生申报创业项目资助的信用状况以“信用杭州”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二是出台《关于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及相关细则,明确园内房租政策为“免费使用100平米内办公场地和园内公共设施,期限不超过3年”,并于入园前书面告知超过100平米部分以市场价计算支付。

3.关于“个别补助项目审核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贯彻落实《杭州市临安区大学生自主创业扶持实施办法(试行)》(临人社发﹝2018﹞50号),与区财政局做好联合初审工作;
二是严格执行《临安区打造人才高地若干意见》有关规定,按照审批流程严格审查申报对象及资格条件,同时明确专人审查各申报企业的信用状况。

(五)财务管理方面

1.关于“培训场租费打入个人账户进行支付”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抽派局财务人员对技工学校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出台局《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系统财务管理,指导下属单位规范使用财政资金;
二是进一步规范技工学校社会培训工作,制定出台《杭州市临安区技工学校社会培训管理办法》,按照政府定点采购有关规定,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校外培训场地,培训实施由专人监督、核查,场地租赁费以财务转账方式进行支付。

三、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审计提出的4条建议均已采纳。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并严格执行。进一步修订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内部控制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等各类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集体研究年度预算、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加强政策制度学习和制度执行监督,明确科室和下属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执行第一责任人,发挥制度控制作用,同时对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财务人员进行培训,熟悉制度内容,实现业务工作与财务工作相衔接,有力地推进制度规范执行。二是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制定出台《财务及资产管理制度》,印制下发《财务制度汇编》,明确资金使用、财务结算以及报销审批流程等。强化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通过举行财务法规知识培训班等形式,深化财务人员专业知识,防范财务风险。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委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完善巡查内容和方式,增强巡查工作的实效。三是进一步规范大创园管理。制定出台《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临安)管理办法》,细化管理职责、入园流程、创业企业管理等内容,加强第三方运营机构的监督管理,充分整合园区资源提高使用率。对现有大创园运营模式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估,提升运营和绩效水平,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加大监管和整改力度,拓展就业空间,推动双创升级,优化大学生就业创业环境。四是进一步增强资金使用效益。认真谋划和科学编制部门项目预算,梳理对所有补助项目的政策依据及流程,进一步完善补助项目评审办法,确保补助项目评比的严谨性和公正性,实施项目经费绩效目标管理和跟踪监控管理,发挥资金最大使用效益。同时,树立项目资金管理责任意识,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财政规定和审批程序,保障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杭州市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