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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竞聘方案(5篇)

时间:2022-12-16 09:00:07 来源:以智范文网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中层管理队伍建设,适应现代化学校要求,学校拟于**年1月中旬对中层管理岗位进行调整和充实,现将有关方案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竞聘职务数

本次拟竞聘中层正职管理岗位10个(综合管理部、安全保卫部、教师发展部、学生发展部、教学资源部、课程管理部、后勤保障部、校产管理部、团委和健康教育中心),中层副职管理岗位2个(学生发展部、后勤保障部)。

三、竞聘方式

个人申请,学校组织考核评价

四、任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修养,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和协调协作能力,廉洁勤政,工作业绩突出;

3、具有与所竞聘职务相适应的专业文化知识、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4、竞聘中层管理岗位正职应具有在中层管理岗位副职岗位任职1年以上的经历。竞聘中层管理岗位副职人员必须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五、程序步骤

(一)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竞聘上岗报名登记表》,填写拟竞聘的职务资格,参加竞聘上岗人员原则上只能报一个职务。

学校按照竞聘上岗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竞聘副职岗位者,每个岗位参报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二)个人述职与民主测评

竞聘部门正职者与个人岗位述职结合进行;
竞聘部门副职者首先进行陈述演讲,介绍个人经历、任职优势和任职打算,述职时间不超过8分钟。

学校组织民主测评。测评主体由学校班子成员、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职工代表组成)和群众三类人员构成,测评票分别统计,各占总分数的30%、40%、30%。

(三)任职

学校根据竞聘综合考核结果,确定竞聘成功人员,研究安排任职岗位。

对竞聘结果及任职安排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安排任职。

本次竞聘职务,任期为三年。

六、时间安排

1月17—18日组织报名。

1月19日资格审查。

1月20日述职考核。

1月22日公示竞聘结果。

七、未尽事宜,由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篇二)

为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任用干部机制,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我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依法办事原则。

二、基本条件

我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自觉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树立正确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加强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七)在近三年年度考核中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校团委等主要负责人岗位应为中共正式党员。

三、基本资格

我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一)一般应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中层正职一般要在中层副职及以上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包括经校党委研究实际在中层副职及以上岗位上负责工作)。

(四)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教学管理部门的正职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者高级职称任职资格,副职一般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任职资格。

(五)竞聘一般为逐级竞聘上岗。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
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单位或部门工作实绩突出;
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职位、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自愿报名。在规定的期限内个人自愿报名,填写《竞聘岗位申请表》(表格可在校园网下载),每人限报1个岗位。

2、组织、人事部门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校园网上公布参加竞聘的人员名单及竞聘岗位。

(三)竞聘演讲测评和民主推荐。

1、从《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符合任职条件的竞选人,准备书面竞选稿。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简历,对申报岗位的认识、个人竞争优势以及对该岗位今后工作的设想等。文字控制在1500-2000字以内,发言不超过8分钟。

2、组成全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评委会进行测评。评委会组成人员为: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中层岗位主要负责人;
在职正、副高职人员代表、党外人士代表、老干部代表、教职工代表、辅导员代表共计60人左右组成。权重为:领导班子成员占40%,其他人员测评占60%;
竞聘人只有一人时,其所得的票数须超过有效票的半数以上,否则,视为尚不具备该职位的聘任资格。

3、组织中层干部竞聘演讲大会。竞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全校中层干部竞聘演讲,演讲顺序由抽签确定。演讲结束后,竞聘工作评委会成员当场投票。

4、组织校领导民主推荐。召开民主推荐大会,全体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所有中层岗位竞聘人员进行推荐投票。

5、汇总竞聘演讲测评和民主推荐投票结果,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6、校党委讨论决定竞聘岗位拟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

(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
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

五、组织考察

(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

(二)同校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校党委主要领导成员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校党委报告。

六、实行干部聘任前公示制度

校党委讨论决定中层干部人选任用方案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七、聘任

1、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中层干部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校党委正式行文聘任并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时间从校党委研究决定之日算起;

2、实行中层干部提拔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

3、干部实行聘期制,聘期每届四年。任期内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研究,对岗位可做相应调整。

八、解聘

对于考核结果不称职的;
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经校党委研究后予以解聘。到离任、退休年龄的,依照上级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自行解聘。

九、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透明、公正,切实加强监督。竞聘工作要在校党委领导下切实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按《实施方案》确定的方法步骤操作实施,做到民主、公开。学校纪检部门在竞聘工作期间实施监督,发现违反程序、弄虚作假等问题要及时向校党委报告,对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二)参与竞聘的人员要从全局出发,保持平和心态,正确对待他人,客观评价自己。遵守竞聘工作的规定和纪律。

(三)严肃纪律。坚决杜绝拉选票,搞串联,报复或诬告他人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竞聘资格。

十、竞聘工作时间安排

另行通知。

十一、组织领导

(篇三)、

为了进一步推进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增强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增强机关活力,努力造就一支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的中层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职位实行竞争上岗聘任。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市、县关于机构改革、干部任用、教育改革发展等有关文件精神为依据,全面推进竞争上岗,优化干部队伍,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竞聘范围

全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职员,教委机关公务员,教育会计核算中心,以及到市教委挂职锻炼人员。

四、竞聘职位

见附表1

五、竞聘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所竞争职位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胜任竞争职位,作风正派,团结同志,清正廉洁,群众公认,成绩突出;
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大专及其以上。

2.年龄:竞聘副职岗位不超过35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竞聘正职岗位不超过4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特别优秀者和校长、教委机关中层干部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享受国务院或省级政府特殊津贴的,或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年龄可适当放宽。

3.工作经历:应有2年以上工龄及相应工作经历。

4.在县级子论坛及以上青年人才论坛获奖者可以破格竞聘。

5.其他:见附表1

六、竞聘工作步骤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竞聘演讲、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公示、聘任的程序进行。

(一)成立县教委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周毅,副组长:熊明、彭华,组员:教育党工委班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熊明,副主任:朱洪斌、蒋勇

(二)公布职位,宣传动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填写《彭水县教委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原件及复印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现任中层干部未报名参与竞聘者视为主动放弃担任中层干部。

报名时间:**年3月24日上午9:00至3月26日下午5:00。

报名地点:县教委中层干部竞聘办公室。

联系电话:78446497、78441193联系人:朱洪斌、蒋勇

2.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予以公示。

(四)竞聘考核

1.预选。如果报名人数较多,正式竞聘前,由县教委中层干部竞聘领导小组决定预选方式,进行预选。

2.竞岗演讲。召开由教委机关人员(包括借用人员)、学校校长代表、教师代表参加的竞岗演讲大会。竞岗人选依据抽签顺序依次上台演讲,主要阐述对竞岗职位条件的认识、个人特长、履行职责的思路和措施等。由考官进行现场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求平均分。

3.民主测评。竞岗演讲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对竞岗演讲者进行民主测评。一是对参加竞聘的现任中层干部进行测评,分为:担任竞聘职位、继任现职、交流任职、改任一般人员、调离机关;
二是对竞岗演讲者进行测评。分三个等次:优秀、胜任、不胜任。

(五)组织考察。根据竞聘成绩和民主测评情况,按考察对象人数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对考察对象提出建议人选和使用排序意见。

(六)讨论决定。根据考察情况,由县教育党工委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无合适任用人选,可以空缺。

(七)任前公示。将拟任用人员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公示。

(八)决定聘任。按照聘任程序办理聘任手续。下发聘任任职通知,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
不胜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改任原单位其他职务。

七、其它事项

教育纪工委要加强对招聘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招聘考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此方案报县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办备案后实施,解释权归教育党工委。

(篇四)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完善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学校干部制度改革,形成富有生机、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学校工作不断发展。根据莲湖区教育系统《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普通中学及进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莲教党发【**】26号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经学校党总支研究,报教育局党委同意,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拔中层干部。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促进学校管理扎实有序开展工作,形成一支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队伍,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4.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5.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6.民主集中制原则;

7.依法办事原则;

三、职位和人数

教导处主任1名。

教导处副主任1名。

四、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参加本次公开选拔的应为莲湖区区属中学在编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师德高尚,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廉洁自律。

(2)敬业精神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勤于工作,任劳任怨。

(3工作能力强。具有胜任竞聘岗位的组织管理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执行力强,并能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工作作风正。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公道正派,严于律己。

(三)任职资格(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中小学一级以上教师职称和五年以上教龄。

(3)有处室、年级组或教研组管理工作经历,工作富有成效实绩突出。

(4)提任中层正职的,应在中层副职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的应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胜任工作。

五、程序和方法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办法进行。同一职位报名人数在2人(含2人)以上的采取竞争上岗的形式,不足2人的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公开选拔任用的具体工作由学校党总支负责,并成立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党委办公室进行全程指导监督。

(一)公开报名

1.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个人均可报名,报名时填写《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公开选拔中层干部报名登记表》。报名者应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非我校教职工,由本人所在单位出具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本单位人员可不出具个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2)个人简历。

(3)初始和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4)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5)近五年以来的各种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按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列起来,形成文字资料)。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2.报名时间:**年12月25日—12月29日

3.报名地点:西安市远东第一中学办公室

4.报名联系人:赵晓华电话:8425089818189211682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开选拔条件,由我校公开选拔中层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凡符合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者由我校电话通知参加竞争上岗或双向选择。

(三)选拔任用方式

1.竞争上岗

报名人数多于任用职数时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竞岗者抽签确定演讲答辩顺序。

(3)由竞岗者进行演讲答辩。

(4)根据演讲答辩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人选。

2.双向选择

报名人数等于任用职数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

(1)时间:另行通知。

(2)竞岗者抽签确定述职答辩顺序。

(3)由竞岗者进行述职答辩。

(4)根据述职答辩结果和综合评价确定考察人选。

(四)组织考察

学校党总支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报局党委同意后发布考察预告,并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聘任

根据考察情况,局党委会研究确定中层干部拟任人选名单后,由我校党总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及不影响任用的,经局党委批复后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三年。

(篇五)

为全面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完善与学校发展相适应的用人制度,建立起一支精干、高效的学校干部队伍,促进学校全面发展,根据溧教人〔2010〕17号“关于规范中小学校内部职能机构设置和中层干部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学年学校全面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择优聘任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实施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进一步完善,调整中层管理机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增强学校的生机和活力,激发中层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各项管理工作。

二、聘用原则

严格遵守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将人品好、干劲足、能力强、成绩突出、群众拥护、富有开拓创新意识的教职工选拔到学校中层领导岗位。

三、中层管理机构设置及干部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