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以来,湖北武汉市陆续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科学、规范、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治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切实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工作,根据卫健委《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等方案的通知》省、市卫健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卫健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部署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范和医疗救治的工作要求,深刻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意义,坚持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原则,加强领导,统一指挥,强化协调,统筹安排,做好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
(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职责为:
1.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院和指导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防控及准备工作;
2.负责对本院医务人员进行医疗防治方面的培训,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转诊;
3.安排、部署、实施本院医院感染防控工作;
4.指导本院疑似病例的医疗发现;
5.督促、检查本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控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准备情况及物资储备。
(二)----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范和应急准备工作的医疗临床专家组,涵盖感染性疾病、呼吸、儿科、护理、医院感染控制、临床检验、中医等专业。主要职责是为本院及全镇村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参加疑似病例会诊和指导转诊。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警惕,加强监测。
1.门诊部要严格按照《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和发热门诊管理要求,重点检查发热门诊,做好门(急)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引导有发热症状的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防控的工作流程和预案。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
2.各科室对不明原因的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历,应询问发病前14天的旅行史或可疑暴露史及动物接触史,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发热病例症状的监测工作。
3.病例报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观察病例时,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于
2小时内寄送传染病报告卡。
4.全院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强化院内感染控制措施,做好消毒隔离和人员防护,防止院内交叉感染。
5.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疫情监测、控制,配合疾病控制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二)有序应急,重点防控。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疗救治要遵循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
2.一经发现高度疑似病例,按照国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医院感控控制技术指南的要求进行防护和管理,转运至定点医院。
(三)加强培训,沉着应对。
强化全员培训,要求医务人员熟练掌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临床表现、诊断标准、救治方法、处置原则、工作流程、个人防护、消毒隔离等相关知识。切实加强医务人员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防控意识。
(四)做好应急值班。
1.本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领导小组成员、临床专家组成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员,24小时必须保持手机畅通,随时保持联系。
2.上述人员在近期内非工作原因和特殊情况,不得外出,确因需外出的,必须向本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组长请示。
(五)本工作方案,可根据疫情变化情况及上级有关通知与要求,适时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