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度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职工疗休养策划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2021年度,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市港航管理中心、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市综合交通前期管理中心等单位统一组织,分批次组团开展疗休养工作。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自行组织,线路可参照安排。
(一)组团时间区域。
2021年6月-11月,省外疗休养计划(西藏那曲、四川阿坝州、厦门-漳州、武夷山等4条线路)。市内疗休养计划(文成-泰顺、乐清-永嘉、洞头等3条线路)。省内市外疗休养计划(千岛湖、杭州-乌镇、舟山-奉化等3条线路)。
具体出行时间按实际情况调整。
(二)出行比例要求。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干部职工参加疗休养活动,温州市域内的比例不少于1/3, 去沪苏皖赣闽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的和去温州对口支援省(区)的县(市)的比例不多于1/3。
按照区域不重复原则。为落实疗休养人员不超规定比例,本次疗养实行一次性预报名制度,原则上职工近三年周期(2018年-2020年)疗休养区域在市外、省外,2021年度不优先考虑市外、省外疗养,具体操作方案各单位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剂安排。
各单位的疗休养费用,在单位预算的福利费中列支,不得在单位其他行政经费中列支。疗休养额度按不超过3000 元/人的标准(按每人每天不超过600元预算,以实际疗休养天数核定总额报销,核算天数最多不超5天),所需经费及报销手续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凭依法开具的发票和本单位职工疗休养审批流程表,一次性报销;
若有超出的部分则由职工自理。
(一)职工疗休养活动由各单位工会协调管理、共同组织实施,本计划报市交邮工会工委备案。
(二)年度疗养分三批次组团疗休养工作,逾期不报或申报不符要求的职工,视为放弃。全体干部职工预报名和每期出行人员由各单位工会负责,局工会汇总数据。严禁以疗休养为名变相组织公款旅游或发放钱物,严禁将疗休养经费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个人,严禁开展与疗休养无关的消费项目。
(三)职工家属要求随同参加疗休养活动的,需由职工提出申请,经双方单位批准同意。职工家属符合职工疗休养条件的,疗休养费用由职工家属自行向所在单位按标准申请报销;
职工家属不属于疗休养范围的,可通过商业方式参加,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四)各单位干部职工要结合本人已参加疗休养情况,合理安排工作,积极报名参加。职工申请疗休养的,以处室为单位向各单位工会报送纸质《2021年度温州市交通运输系统疗休养登记备案表》(电子版本请通过OA内网邮箱发送本单位工会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需求直接报各单位工会汇总后,送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
(五)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常态化管理的要求,要加强安全教育,支持疫情防控;
要加强文明疗休养教育,树立温州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良好形象。